傍晚时分,旧厂街。
天空被染成一片暖色调的橘红。
街边的炒粉摊早已支起,锅铲与铁锅碰撞出清脆的交响。
下班的工人骑着电瓶车,络绎不绝,几乎将路堵塞。
整条老街都沉浸在余辉中,喧闹里透着市井的安静祥和。
林福生跌打医馆的玻璃门,不时被推开又关上。
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
店内,浓郁的红花油与药酒气味扑面而来,夹杂着止痛膏药的味道,形成一种独特的“芬芳”。
不大的空间里,挤满了鼻青脸肿、龇牙咧嘴的各路混混。
吵嚷声,呻吟声,以及吹牛打屁声此起彼伏。
戴着老花镜的林福生,正专注地给一个胳膊脱臼的病人做着复位,手法沉稳老练。
温慧仪则穿梭在人群里,端茶倒水,收钱取药,将医馆打理得井井有条。
角落的小桌旁,温欣独自戴着耳机,小小的身子伏在桌上。
她完全不受周围噪音的干扰,一边听着歌,一边低头专心写着作业。
“嘿,不是我跟你们吹,这回东城会简直把飞鹤帮按在地上摩擦。”
“袭击飞鹤帮总堂的那场面,那阵仗,啧啧,就跟拍电影似的!”
一个头发挑染成黄毛的混混,坐在候诊椅上,正唾沫横飞地对着周围几个伤号吹嘘。
“得了吧你,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能知道那些大佬的事?”
旁边一个手臂吊着绷带的哥们,却毫不留情地戳破他。
“我不懂?难道你这棒槌懂?”
那黄毛混混跟被点着的炮仗似的,猛地坐直了身子,脸上满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得意。
“我跟你们说,这次的事,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我可是有内幕消息的!”
一听“内幕消息”四个字,周围的混混们立刻来了精神。
“飞哥,您消息灵通,快给我们说道说道。”
“就是,东都道上才安静没多久,怎么突然就打起来了?”
“对啊飞哥,外边都传疯了,到底咋回事?”
在一片恭维声中,这个被称作“飞哥”的黄毛混混清了清嗓子,拿捏起说书先生的派头。
他先是环视一圈,享受足足几秒钟万众瞩目的感觉,这才慢悠悠地开口。
“事情是这样滴,话还得从两年前开始说起……”
这黄毛混混,正是飞哥。
相比半年前,他明显白胖了许多,看起来最近日子过得颇为滋润。
只是此刻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左边肩膀更是软塌塌地耸拉着,显然刚从一场激烈的帮派火并中“凯旋”。
“你们是不知道,东城会的沈会长有个特殊癖好,喜欢招募年轻力壮的猛男当心腹。”
飞哥说得眉飞色舞,故意卖了个关子:
“他手底下有四大金刚,你们听说过吧?”
“除了忠心耿耿的乐哥,还有管钱的笑面佛,专打架的铁拳阿虎,最后一个也是最受他器重的,人称花栏街第一美男子的靓坤!”
“这靓坤啊,年轻英俊,办事又利索,沈会长平时走到哪都喜欢带着他。”
“可你们猜怎么着?那孙子,他娘的是飞鹤帮派过去的卧底!”
“他在沈会长身边潜伏了整整两年,就为了等一个机会。”
“就在一个星期前,机会终于来了!靓坤那孙子瞅准了沈会长外出游玩的空档,直接摇人,打算在路上埋伏狙击。”
“好家伙,几十杆微冲对着沈会长的车就是一通‘哒哒哒’的扫射,要不是会长身边的保镖乐哥拼死护着,沈会长早被被打成筛子!”
周围混混们听得倒吸一口凉气,仿佛自己就在枪林弹雨的现场。
“后来呢?”
“后来?”
飞哥一拍大腿,嗓门陡然提高了几分:
“精彩的就来了!沈会长受了重伤,躲去乡下,结果你们猜他遇见谁了?”
他卖了个关子后,又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
“沈会长啊,遇见了一位真正的高手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