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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口袋里紧握着的是一支普通的,可以被带进法庭的钢笔,那是他准备复仇的武器。

他挤过一排排拥挤的人群,猛地从旁听席后排跃起,不顾一切地冲向被告席上那个面无表情的疯子!

他怒吼着,声音嘶哑:「去死吧!狗杂种!」

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钢笔狠狠扎向凶手的头部,他就被反应过来的法警们死死按倒在地。

巨大的力量束缚,让他身体动弹不得,他扭过头,模糊的视线中看到所有受害人的家属已经失控,全部冲了下来!

那个疯子从被告席上拽了下来,雨点般的拳头狠狠地砸在他的身上,头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伴随着法警的拉扯声,整个法庭彻底陷入一片混乱。

最终,一切平息。

凶手因为身上多处重伤和脑出血成为了植物人。

而林予安,则因为是第一个煽动者,藐视法庭和在法庭内实施暴力袭击,被判「构成二级谋杀罪」。

但因有警察证明他自杀,精神崩溃等行为,所以辩护作案时精神失常,应该也免于刑事责任。

以及在受害者家属集体声援产生舆论的情况下,他被判免于刑事责任。

立即送往精神中心进行治疗3个月,然后遣返回国,10年内不得踏入美国境内。

此后林予安,每年都会从加拿大偷渡到蒙大拿一次,只为了祭奠艾莉娅。

每次她的四位哥哥都会帮他打掩护,但他的人生彻底失去了色彩,所有人都劝他早点走出来。

艾莉娅的哥哥在一次酒后问他:「艾莉娅已经离开了,你为什幺就不找个女人继续往前走,继续过你的生活?」

林予安看着艾莉娅的哥哥们,眼神里透露出无限的悲伤,回答道:「I can't beat it.」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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