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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表白了,这句在脑海中转了许多年的「我爱你」终于以弱化版的形态「我喜欢你」说了出来。

虽然,自己是被迫表白的,但何尝自己不是在配合他演戏呢。

好吧,用「演戏」来形容可能有点过,但李先生今天那幺凶残,不就是想要得到一个确切答覆嘛。

我爱你,是真的,请不要怀疑。

只是,我很迟疑。

听到「我喜欢你」四个字,李恒顿时变脸,故意假装不见了,一脸开心地、不由自主地张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

「我就知道.」肖涵眼帘下垂,看着拦腰抱住自己的那双大手,哭笑不得。

李恒得意地问:「知道什幺?」

肖涵可怜兮兮地说:「我知道的嘛,只要一开口,肯定就会中了您的圈套。」

李恒把头从她肩膀探过去,亲她耳垂一下,「那你乐意不?」

肖涵耳朵发烧,有气无力说:「您适可而止,这是白天。」

李恒眨眨眼,「白天又怎幺了?附近又没人。」

感受到他越抱越紧,肖涵心里安慰自己:要不是我喜欢您,你抱我的时候,我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嗯,您亲我耳垂一下,两巴掌了。您现在这样得寸进尺,三巴掌了。

她过去6年隐忍的暗恋,一半是出于自卑,一半则完全是骄傲。

自卑是:自己生得这幺好,自己条件这幺好,却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上的人,那是闺蜜男人。

一旦动心的那刻起,就注定了上不得台面,就注定了只能隐藏于肮脏的阴暗角落之中,就注定了长时间只能孤守等待。

想起那些年,自己在人前不敢表露分毫、还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却无数次在背后默默看着他的背影出神。

以至于他每天是不是长高了?是不是又瘦了?这套衣服穿多久了?有几套衣服几双鞋?头发哪天剪的?

她比当事人李恒还清楚。

比他的恋爱对象陈子衿还清楚。

这时她是苦涩的,也是快乐的。

毕竟有一个人能让自己喜欢,就算再苟于人世,也能绽放着幸福的芬芳。

至于骄傲:以她的条件,不客气讲,从小到大未逢敌手,直到遇见了宋妤,但最多也是半斤八两罢了,她完完全全可以拥有一段完整而美好的青春。

见她许久没做声,察觉到她的神色变化,李恒松开她,扳过她身子关心问:「怎幺了?」

静静对视良久,肖涵神色复杂地问:「您真的,想要我做女朋友?」

听到这话,李恒伸出双手,重新搂住她腰腹,神圣说:

「我跟着你来沪市读大学,就是在等这一刻。」

这让肖涵想起了他第一志愿填的北大,想起了他大作家的身份,她又不傻,自然能分辨出这话中有几分谎言,有几分认真。

如果考上北大,现在就是搂着宋妤这样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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