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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命·玉阙圣尊法旨!】

第一条。

凡入战场者,无论出身门第、修为高低,皆为天庭同袍。

战功认定,唯战果论,私相授受者斩!

第二条。

设立【修士共议会】,由各最小集体单元内之修士,一并推选团体内修士各自战功之高低。

另设立【天庭巡法司】,巡法前线,有以力欺压同道者、战斗中设局坑害同道者,皆可惩处。

前线修士,凡举报有功,职加一等,功加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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