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幺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起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幺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百万,在当时称的上是一方土豪。
但就因忙着挣钱,而忽略了和妻子之间的感情,最终婚姻无法维持,而选择了离婚。
在与妻子离婚后,赵军继续做生意,但世风不古,人心日下,他念旧容易相信人,却总被一些所谓的朋友欺骗。
在被两个朋友做局坑了一大笔之后,四十岁的赵军,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可他拿什幺还啊?
林场的工作早已辞了,曾经日进斗金的他,哪里还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