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儿子!」突然,赵有财开口了。
「爸,你说。」赵军急忙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
赵有财道:「你这跑一天也累了,让你妈给你烧点热乎水烫烫脚,就早点睡吧。」
「完了。」赵军心里微凉,心想这老蔫吧还是要对自己下毒手啊。
不过,赵军还想再争取一下,便应了一声,道:「行,爸,我听你的,我早点睡,明早我把那野猪肉给我大姐送点去。」
赵军的大姐赵春,已经嫁人了,嫁到了西边永胜屯。
永胜、永安两个屯子相隔不过十几里地,来回走上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但如果赵军要去看赵春的话,怎幺也不能鼻青脸肿的去吧?
「哎呀!」王美兰闻言大喜,笑道:「大儿子知道心疼人了,你大姐对你最好了,你是得去给她送点肉。」
「是,是。」见老娘被自己蒙住了,赵军心中暗喜,继续好好表现,道:「听说猪蹄子下奶,我就特意跟宝玉说的,把四个猪蹄子都给我了。」
听赵军这幺说,王美兰更高兴了,她是最看重赵军不假,但也从来没有苛待过三个女儿,那毕竟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
如今大闺女刚生产不久,她心里天天惦记着,只是家里离不开人,没办法总去看赵春。
「行,行,那儿子你明天把四个猪蹄子都拿去,再多给你大姐背点肉。」
「好嘞!」眼看着就要滑过去了,赵军差点乐出声来了,紧忙趁热打铁,道:「那我明天起早走,我还想多看看我小外甥呢。」
「行,行,妈这就给你烧水。」王美兰说着,就要从炕上下来。
这时,面带微笑的赵有财突然说话了。
只听他道:「不用了,我明天下班早,中午就回来,吃完晌午饭,我去给大春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