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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钟卫国也说殷红太漂亮,不过并没有像母亲那样反对。

钟爱华是不可能放弃殷红。

父母被逼的没办法,只好同意。

婚礼是在市里举行的,殷红的家在川省境内的江城,江城在去年、也就是97年划为了直辖市,距离安南市七百公里。

殷红父母早逝,从小跟着舅舅长大。结婚当天,老家来的亲戚很少,而且只在结婚当天吃了喜酒,就回去了。

对于殷红的家庭状况,父母是不满意的,但钟爱华不仅不在意,而且很是心疼,加倍的对殷红好。

但有一点,钟爱华一直藏在心里,而且也一直瞒着母亲。

结婚当天晚上,钟爱华发现殷红没有了第一次。

而且殷红也承认,自己已经不是初女。

这就像一根刺,扎在钟爱华的心里。

但婚后的生活,殷红是一个合格的妻子,不仅要上班,还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

无论她再忙,钟爱华下班回家都有一口热饭吃,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

钟爱华的工作是丹南县矿务局办事处的副主任,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丹南县工作,负责丹南煤矿这边的业务。

虽然是副主任,但他的工作并不忙,当然是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工作上的担子都在别人身上挑着。

钟爱华在市里是有房子住的,但因为工作关系,他和殷红一直住在丹南县、县公园旁边的居民楼里,是县城唯一的电梯公寓。

钟爱华以为自己的生活,会一直这样幸福美满下去,但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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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说,你别一直盯着厨房看,过来做个笔录。」

一句话把钟爱华拉回现实,几秒钟之前,他仿佛回到了案发的当天,殷红在厨房里给自己做早餐的场景。

姚卫华招手,继续喊道:「快过来啊,别愣着了。」

「哦,好。」钟爱华点头,走过去坐在沙发里。

屋子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五个人,都是从市局来的刑警。

其中一个斯斯文文的高个子,钟爱华在电视上见过,进门的时候,对方自称杨锦文。

对方紧盯着自己,一字一句地问道:「钟爱华,你刚刚说,你是在1月22号,最后一次见到殷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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