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康不耐烦:「赶紧的吧!」
老板娘用手指头在帐本上,往下移动:「这两个人是在我们招待所住过,时间是在6月29号的下午两点,退房的时间是在7月4号傍晚六点,住了差不多五天。」
郑康从她手上抢走帐本,对着时间仔细地看着。
杨锦文和江建兵也凑过去,望着上面登记的名字:王喜。
名字后面还有一串身份证号码。
郑康指着报纸上的画像:「这王喜是哪个?」
「就他。」老板娘指着三七发型这男的。
杨锦文问道:「他出示的身份证和他本人能对上吗?」
「肯定能对上啊!」老板娘振振有词:「我们是正规招待所,用假身份证,或者是没有身份证的,我们都不给他住的。」
她话音一落,柜台后面的楼梯响起了脚步声。
杨锦文看过去,因为天花板遮挡,他只看见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出现在台阶上,小腿套着黑色的丝袜。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楼梯间传来:「张姐,我完事儿了,那狗日的,昨天晚上把我折腾惨了。
妈的,最后搞不出来,还硬要,不是我用三寸不烂之舌,这狗日的肯定得憋死。」
一听这话,老板娘的脸立即黑了下来。
女人下楼后,看见柜台站着的三个大老爷们,笑道:「张姐,这幺早就有生意了?」
「别说了!」老板娘呵斥,而后怯弱地看了看郑康他们:「警察同志,我确定这两个人确实在我们招待所住了五天,就是他们,准没错!」
下楼那名女子听见『警察同志』四个字,立即缩着脑袋,手里拿着的女士手包往身后一藏,准备从后门溜出去。
「你先等一等!」
这时候,杨锦文把她喊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