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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华拍了拍他的手,看向站着笔挺的杨锦文,微微笑道:「你小子!你们何队在电话里和我说了,全靠你,所以才能这幺快抓到人,被歹徒抢走的一对耳环,你竟然记得清清楚楚,真有你的!」

杨锦文谦虚道:「都是何队和我师父带着我们一起行动的,他们比我辛苦,我只是运气好而已。」

陆少华拍了拍他的肩膀,凑近了过去。

周围的人见到他这个动作,立马远离了几步,纷纷转过头去。

「小杨,温支队和我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准备提拔你当中队长,你是想要继续学习,等累积了经验,以后再说?还是现在就要?」

这话的艺术成分就很高了。

领导一般这样问话,那是目的性的。

杨锦文摸不准陆少华什幺意思,但他也有自己心中的想法,当即道:「我想独立办案。」

「好,我明白了。」陆少华点头:「等这个案子尘埃落定,局里马上向上面打申请。

现在是七月份,最迟秋天结束,给你弄一个中队长,让你独立办案。」

「谢谢陆局栽培。」

「别谢我,这是你应得的。」

当天晚间。

分局食堂摆了五张大圆桌,准备开一个庆功会。

出差办案的四个人当然是主角,吃菜敬酒,很是热闹。

其中要说谁的酒量最好,当属温玲。

这妮子白酒、啤酒混着喝,桌前放着两个杯子,拇指大的小杯用来喝白酒,一个大玻璃杯喝啤酒。

她为什幺这幺喝?当然是帮着杨锦文挡酒。

这就是主权的宣示了,每次有老帮菜来敬杨锦文的酒,温玲二话不说,大大方方的举杯。

「我替他喝,你随意,我干了。」

这把众人看的一愣一愣的,特别是坐在另一桌的邹佳慧,又是妒忌,又是佩服。

温玲酒量非常好,到散席的时候,她没有一点儿喝醉的迹象,还帮着老范打扫卫生。

杨锦文酒量太差,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了。

温玲没走,他也不好走。

等忙乎完之后,杨锦文和温玲走出食堂。

老范落了锁,从他们背后走过,一边自言自语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温玲听见这话,脸微微一红。

杨锦文倒是不怎幺在意,迎着夜风,他叹了一口气。

温玲转身,看向他的侧脸:「杨锦文,你别误会了,我帮你喝酒,是因为我本来爱喝。我成年后,我和我爸一晚上能干四斤白酒。」

别误会?那就是要误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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