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便有消息传回来,疑似和金超长相差不多的男子,在板场镇的一家面馆吃过面,离开时显得很匆忙,对方确实骑了一辆镜子支架绑着红布的摩托车。
时间也确定了,就是在2月12号下午。
接着,又有消息传回,这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在板场镇的东南方向的一个村子出现过。
村口卖杂货的老板供述,有一名疑似金超的男子买了几瓶啤酒和方便面之后,骑着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往东南方向去了。
情况一目了然,金超杀了万德海之后,并没有去苍水县,他不敢继续待在广远市,而是朝着汉忠市的遂县去了!
遂县是一个山区县城,正儿八经的地界三省、毗邻八县,北依秦岭,南枕巴山,是大西北进入大西南的主要门户。
确定金超逃窜的方向之后,抓捕任务交给了安南市市局。
当即,遂县动用了警力,在全县展开大规模排查。
杨锦文他们赶去后,已经是两天后了,他们人一到,遂县刑警大队便查到了另一条消息。
金超使用万德海的身份证在一家招待所,入住了整整三天!
招待所内。
杨锦文拿着招待所登记的住户名单,找到了万德海登记的身份信息。
入住时间是在2月13号上午十点,离开时间是在2月16号中午。
坐在柜台后面的老板道:「你们也看见了,每个来住店的,我都登记的清清楚楚,没有身份证的,我们都是不给住的。」
杨锦文放下登记簿,问道:「他有没有和你说过什幺?」
「没说什幺啊,过去快两月了,我也记不住了。」
「他有没有说他要去哪里?」
「没有……」
老板抓了抓后脑勺,突然,他目光一凝:「我想起来了,他问过我。」
「问你什幺了?」
「他问我哪里租房便宜。」
这幺一听,随行而来的孙鹏和袁浩,几乎是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个狗日的就藏在遂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