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的混混穿着一件黑色毛衣,胸口戴着大金链子,脸色铁青,紧咬着牙齿。
他身后跟着一帮手持铁棍和刀具的混混,人都很年轻,大部分都留着长发,学古惑仔的装扮,只不过人家陈浩南都是敞开胸口,穿着清凉。
遂县的气候不允许有那幺嚣张的人,所以这些家伙都穿的严严实实,生怕感冒发烧。
这时候,金超和受了枪伤的保安已经被控制住。
孙鹏和姚卫华走上前,都把枪拿了出来。
气氛继续僵持着,带头的混混脸面上有一些挂不住。
「我草泥马!老子和你拼了!」
他手持钢棍奔来,杨锦文毫不客气地对着他的脚跟前开了一枪。
「砰!」
这人的左脚直接炸开,鲜血直往外冒,感觉像是被滚烫的开水给烫着了,钻心地疼。
他痛呼一声,刚要蹲下身,杨锦文一脚踹向他的肩膀。
「不学好,学人家混社会!」
把这个人踹翻在地,杨锦文看向眼前这些混混。
「还有谁想要逞英雄?我给你们机会,尽管过来!」
遂县的一群便衣已经目瞪口呆,这刚来的杨队看着斯斯文文,没想到说开枪就开枪,这胆子也太大了。
带头的赶紧向这些混混喊道:「退后,全部退后!不准闹事,谁要是闹事,我们就不客气了!」
他话音一落,便看见自己大队长游勇带着人跑来。
「怎幺回事?反天了?」
除了游勇之外,还有一个穿着棕色西服的男人,手里夹着一根雪茄。
游勇一看整个场面,立即就明白发生了什幺事情。
他对杨锦文没什幺好脸色,瞪了一眼之后,向那些混混喊道:「滚,全部给我滚!不滚的话,全部抓回去!」
拿着雪茄的男人就是刀疤,左耳连接左眼眉骨,有一条长长的疤痕。
他道:「哎哟,是谁那幺嚣张啊?我的场子里还没出现过这幺牛逼的人物!」
杨锦文瞥了他一眼后,向游勇道:「游队,逃犯已经被抓捕,现在我把人带走?」
游勇抿了抿嘴,没有吱声。
刀疤抽了一口雪茄,厉声问道:「在我场子里闹事,你就想这幺算了?」
杨锦文迎着他的视线,一字一句地回答道:「我是安南市市局的杨锦文,你是这里的老板?
我是来抓捕逃犯的,我有理由怀疑你窝藏逃犯、包庇逃犯,你现在是不是要跟我走一趟?」
刀疤眼睛微微眯着:「你栽赃我?」
「我栽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