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夜间,几支强光手电筒往车里一照,前座的驾驶席躺着一具尸体,后座躺着两具尸体,都是被绳索捆住的。
五月七号,丁三、雷小凯、萧侠被害之后,连同奥迪车,沉尸在燕子河的河底,距离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周。
他们的尸体被擡出来后,放在三块裹尸袋里。
脸部已经看不清楚,头颅膨胀的如同篮球,眼球突起,几乎是用手一扣,就能脱落。
除此之外,手足皮肤发白、皱缩,腹部膨胀、出现了绿黑色的斑块。
但从三个人的身高、穿着、以及从他们身上搜出的钱包,里面有身份证和暂住证,都能证明其身份。
对于这三个人的被害,市局刑警没感到什幺意外,也不觉得同情。
还是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要幺是被人弄死,要幺是被公安抓捕,按照他们所犯下的罪名,再进行起诉。
从丁三的所作所为来讲,法院指定是判处极刑的。
尸体连夜被送去了殡仪馆,由法医进行验尸。
杨锦文也跟着去了,对于龚珍所供述的杀人方式和细节,到底是真、是伪,从尸体身上,大概率是能找出真相来的。
翌日。
刑侦会议室里。
龚珍的口供、再加温玲对尸体初步检验的结果,进行交叉对比后。
丁三的前额、脸部遭到多次重击,鼻骨粉碎性塌陷,下巴脱臼。
但这不是致死原因,从肺部检测出的藻类物质,可以断定,抛尸的在燕子河时,丁三是还活着的。
这到底是不是故意留他一口气,再进行淹死的,这就需要对龚珍再次进行审讯。
毕竟,龚珍的前夫鄢军,生前就是这幺被对待的。
除此之外,雷小凯、萧侠的头上、后背都有击打伤,但不致命,这两个人确确实实是窒息性死亡,也就是淹死。
从整个作案手段来说,这完完全全是报复行为。
温墨道:「凶手之一和尸体,我们都已经找到了。
现在的情况是,单凭犯罪嫌疑人龚珍的供述,还不能确定冯阳杀人的严重程度,他到底动没动手,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检察院关心的也是这个,这关系到起诉阶段的量刑。」
何金波道:「温局,冯阳的老家是在三台县,城北刑警大队的人,昨天已经赶赴三台县,一有情况,郑康会马上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