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多小时,被害人的身份调查了出来。
名字叫万思苗,十九岁,大雁市人,住在四海路113号。
高杰带着冯小菜立即赶了过去,去到地方后,屋子里的人已经被控制起来。
七个女的、加上三个男的,一共十个人。
女人们坐在长椅里,三个男的被戴上手铐,并排蹲在墙边。
「你们这里谁负责?」
「高队,这小子叫曾超,外号叫草狗,他是头儿。」顾军指着一个青年回答说。
这人留着齐肩的长发,左耳戴着一个十字架的耳钉。
高杰一看他的脸,就知道在自己没来之前,曾超已经被『问过话』了,要不然,他不会那幺老实。
「你们这里少了一个人……」
曾超点头,看了一眼顾军,瞳孔缩了缩:「我晓得。」
「叫什幺名?」
「万思苗。」
「她多大年龄?穿什幺样的衣服?」
「十九岁,穿的是白色连衣裙。」
「她去了哪里?」
「我不晓得。」曾超摇头。
这时候,坐在长椅上的一个中年女人开口道:「她买夜宵去了。」
高杰转头看向她:「她什幺时候离开的?」
「不记得了,好像是十一点多。」
「她一个人出去的?」
「是。」
这时候,曾超问道:「警察同志,你们干嘛问她啊?」
高杰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而后道:「带两个人过去,其他人全部带回支队。」
顾军应了一声,叫人把曾超和刚才回话的那个女人带走。
十多分钟后,两人被押到垃圾站。
这时候,尸体已经被擡了出来,准备装上车,运往殡仪馆解剖。
「你们过来!」高杰喊了一声。
曾超和中年女人被推到尸体旁边。
此时,两个人都有些明白过来,公安为什幺突然会找上门。
高杰把尸体上盖着的白布掀开,只露出脸来,脖子的伤口给遮挡住的。
「是不是万思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