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一看,就知道这是711案的现场,因为地图上标记的地方就是香园路的公园、小树林,以及附近的街道建筑,以及被害人周蕾居住的地址。
杨锦文开口道:「假设609案和711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那幺609案是凶手犯罪手法升级了,凶手有备杀人,杀人速度很快,逃离现场也很快。
而且609案中,凶手还穿着雨衣,当天晚上没有下雨,他为什幺穿雨衣?因为他做好了杀人之后,血液喷洒在身上,可以快速清理。
虽然有目击证人看见过凶手,但没看见过他的脸,当然他的身高和711案的凶手身高是差不多的。
那幺96年发生的711案和609案有什幺不同?
我觉得711案更随机,而且凶手大概率是以嫖娼的名义,把被害人周蕾引诱到公园旁边的小树林里。
杀人之后,没拿走财物,也没等周蕾完全死亡,凶手就逃离了现场。
而且,周蕾被害的第一现场,距离左侧的道路三十米,距离门卫室五十米。
周蕾为什幺不跑向左侧的马路求救?
左侧马路,虽然车流量很少,但还是有车经过的。」
猫子突然神来之笔的回答道:「因为凶手逃离的方向就是左侧!」
「这个有可能。」杨锦文点头,继续道:「那幺我们有以下几个判断。
第一,虽然是随机作案,但凶手大概率是第一次杀人,没拿走被害人财物,可能是激情杀人,也就是事先没有准备。
第二,案发是在7月11日晚上十点半过后,凶手如果之前没有准备杀人,会不会就是想嫖娼?
如果是这样,他为什幺会带着作案工具,而且是用一把改锥,刺破被害人的喉咙,连刺了三刀!
什幺样的人会把改锥带在身上?还是在大晚上!
如果是预谋,为什幺不拿刀?劫财的话,但财物是被寇涛拿走了,凶手根本没有拿。
总结这些线索,我琢磨,凶手应该就是生活在香园路附近,范围不超过一公里。」
听见这话,高杰睁大了眼:「不是,这附近我们已经排查过了。」
「你们排查的是可疑人员,但凶手生活在这附近,根本就不可疑呢?
还有,被害人周蕾跟凶手去了小树林,这跟她站街的地方距离两百多米,周蕾就算不认识凶手,或许两个人是时常见到过的。」
高杰道:「不对啊,我们查过那片的站街女,很多卖银女,都带客人去小树林里干那事儿。」
杨锦文眯着眼,看向地图:「没有明确动机的杀人犯罪,凶手大多都会找个熟悉、但不在自己社会关系内的人来杀,我倾向于凶手就生活在香园路附近!
而且,711案和609案发生的地点,相距不到三公里,这是凶手所熟悉的范围,也是一个正常人步行的最大范围。所以,凶手大概率就藏在这片!
高队,我们要找的凶手,可能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