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检判断,是类似筷子粗的钢丝绳。」
「作案工具找到了吗?」
「没有。」
吕薇薇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也不是没有,我们审了杨建辉三次,他都抵抗说,人不是他杀的,他拒不认罪。
钢绳这种东西,煤矿上是有的,也是很容易能够获取到的。」
「意思是,凶手用钢绳勒死被害人,导致她失禁,凶手还抽了烟,把烟头塞进被害人……」
吕薇薇道:「没错,凶手就是杨建辉,无论是作案动机和现场物证、以及我们走访找到的人证,一切证据表明,他都具备杀人的事实。」
杨锦文沉吟道:「杨建辉供述,被害者的后脑勺是枕在小板凳上?」
「是。」
吕薇薇指着墙角放着的小板凳,高度最多就只有二十公分,半米长。
「屋里应该有搏斗的痕迹吧?既然是勒死,被害人肯定会挣扎,脑袋不可能平平整整地放在小板凳上。」
「我们问过杨建辉,他是把被害人的脑袋擡起来,取走脖子上金项链,符合入室劫财杀人。」
「谁的报警?」
「被害人的男朋友。」
「他是几点钟发现的尸体?」
「凌晨四点。」
猫子疑惑道:「凌晨四点?为什幺会这幺晚?」
这个问题,吕薇薇不好回答,傅明远接话道:「说是男朋友,其实就是组织卖银的皮条客,这家伙有好几个女朋友,都是在这栋楼从事卖银。
他凌晨四点过来,是为了收当天的赃款,他打开门,发现余静死了,然后报的警,早上七点,我们接到镇派出所的通知,到达的现场。」
杨锦文问:「这个人呢?」
「就住在这栋楼里。」
「能不能把人找来?」
吕薇薇见傅明远点头,指了指猫子:「你跟我一起去。」
猫子耸了耸肩,跟在她的身后。
傅明远看向杨锦文:「杨队,你有什幺想法?」
杨锦文眯着眼,回答道:「说不清楚,得看看尸体和痕检勘察到的信息。
杨建辉说,他在现场抽了烟,烟没抽完,偷了财物就跑了,连门都没关。
刚刚吕薇薇说,余静的男朋友是开门进来的,那幺门是锁着的。
如果不是杨建辉杀的人,那幺就是另外有人进过案发现场,走之后把门关上了。」
「不会吧?」傅明远觉得杨锦文的思维有些天马行空。
杨锦文在屋子里仔细看了看,能藏人的地方就只有衣柜和床下。
有一点他没说,如果杨建辉供述属实,人不是他杀的,但他抽的烟头,却出现在了被害人体内。
那就说明,杨建辉在现场实施盗窃的时候,凶手十有八九藏在屋内,静静地注视着他!
不然无法解释,他抽的红梅烟头为什幺会出现在被害人的体内,而且烟头的过滤嘴还出现了他的指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