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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首都……

正要考虑林清霞去首都做紫禁城影业的总经理的事情,到底合适不合适,林见鹿却又忽然回过神来,一脸惊讶,「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林清霞看着他,不说话。

开什幺玩笑——大家应该算是砲友的关系吧?

记得当初第一次就说好的,一开始说就这一回,还是她说的,后来就又答应第二天补偿,这才有了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情,但即便是后面多次,大家也应该是都默认,等她真的找到一个感觉可以嫁的老头儿,大家的关系就终止的……吧?

林见鹿认真地看着她,四目对视。

老宾利当然是宾利,最近减肥又成功,应该是也没少运动,皮肤细腻紧弹,不逊她三十出头时候的顶级风华。

「你来真的?」

她竟然点了点头。

「我靠……姐姐,你可别犯傻,就我这种人,贪花好色,女朋友好几个,甚至你不知道的还有好多,你这种老江湖,居然会真的喜欢上我?」

「可是你太帅了呀!」

「……」

「你不止帅,还勇!像条疯狗一样的勇!我可不想嫁个老头儿反而整天想着找你出轨!既然忘不了你,还不如从一开始就粘着你,不撒手!」

「……」

「像梁泳琪那种小女孩儿,靠不住的。我不是说她的坏话,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了,你能听懂的。人家还有大好的前程,还有好多好多的青春,可能会迷恋你几年,但人家不会真的一直在你身边待着的!」

「……」

「你再好,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高傲的女孩子,最终都不会接受你的花心的。你又能红几年?人家资源那幺好,很快就会大红起来的,或许最顶点也不如你红,但也足够挣钱了,跟你谈几年恋爱,最后还是会投入别人怀抱的!」

「……」

「但我不一样。阿鹿,我四十二岁了,我想安顿下来了!我没有什幺别的野心了。我想跟着你。我至少还能再好看几年吧?不会那幺快让你腻吧?你说让我做什幺,我就做什幺,你希望我去首都陪你,我就可以去首都陪你!」

「……」

「我不要你的婚姻,我知道我要不起。情人总行吧?你就当可怜可怜我,看在我那幺喜欢你的份儿上,给我个孩子总行吧?」

「……」

「其实我甚至不需要你养,我这些年除了这套屋,在台北还有套屋的,加一起也要值一千多万港币了,我还有股票……虽然被套了,但也还值一千万,我大概可以养活我自己了,当然,你肯定也不会缺我那一点开支就是了。今年全亚洲估计没有艺人比你更赚了,刘德桦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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