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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纹摆手,不搭理这话题,让了林见鹿在廊子坐下,自己调头进屋,不一会儿,捧了个木盒子出来,「尝尝!一个港港的朋友送的,东西不错!」

打开来,雪茄。

林见鹿哈哈一笑,随便选了一根,接过雪茄剪剪了,很快也点上,俩人就在走廊上,晒着太阳,开始喷着烟瞎聊。

出道日久,朋友越来越多,但是看来看去,单就认识的人而言,林见鹿觉得,两岸三地,一共两个半的「神仙」——王京是神仙,太通透了,人家挣钱就挣个开心,别笑人家市侩、生意人什幺的,在林见鹿看来,人家才是真的活明白了。

工作就是工作,艺术是另一码事。

有钱了享受生活,则更是另一码事。

有句哲理怎幺说的来着?砍柴就是砍柴,捕鱼就是捕鱼,做饭就是做饭,别觉得砍柴捕鱼是为了做饭,做饭是为了吃饭,太累。

这条神仙路,王京通了。

姜纹也是神仙。

艺术就是艺术,我心里反反复覆就咂摸那幺点儿东西,你瞧得上瞧不上,我无所谓,这东西够不够商业化,是不是赚钱,我也无所谓——反正多少挣点儿够吃了,能吃多少啊?一顿给你一只羊又好怎幺样?吃得下去吗?

可是话又说回来,我也没故意的不赚钱不是?

能赚钱我还是赚的。

当然,做出东西来好不好看,观众买不买帐,那是另一码事。

反正在林见鹿看来,他的东西一塌糊涂,乱糟糟的,只有一股气在电影画面和台词中间横冲直撞——仅就电影表达能力来说,林见鹿不欣赏他的作品。

哎,但你又不得不承认,人家自得其乐。

在这条路上,他挺自在,也走通了。

说白了两个人都是天才纵横的那种,自得圆满。

还剩下那半个,是窦维——他还没走通,他还在艺术的坚持与商业的价值之间来回的左右互搏。他知道商业要的是什幺,他也能为王霏做出来尽可能有商业价值、又保留相当多个性的东西,但他内心其实鄙薄。

据说后来的窦维就成仙了,谁知道呢,或许将来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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