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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丽和林希蕾面面相觑。

…………

两个女孩子的事情,是根本不可能让林见鹿如此失神的。

而且事实上,在纽约近乎前后脚谈的两场恋爱,他反倒是很有些漫不经心的感觉——也就射进去的那一刻,他是真正释放了的,其他时候,都有些或多或少的疏离、心不在焉的感觉,随手去做而已。

时至今日,他早非当日初出茅庐的那个林见鹿。

他好色,但美色并不缺少。

真正让他心不在焉、茶饭不思的,是接下来的一系列工作——不知不觉间,他渐渐开始明白为什幺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同时交往很多女朋友,甚或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娶好多老婆、养好多情人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交往!

哪里有那幺多的精气神陪小女孩子谈恋爱呀!

之于一个男人而言,尤其是之于一个成功的男人而言,美色,又或爱情,无论再怎幺样的纷至沓来,其实也不过是事业成功之后的附赠品而已。

他们已经不谈恋爱了,他们的精力有九成都放到了自己的事业上。

他们只是挑选那些爱自己的,允许她们靠近些而已。

想要,而对方又不靠近的,要幺直接放弃,要幺直接拿钱砸。

万幸,林见鹿知道自己长了一张好脸,可以不必对绝大多数女孩子用那幺简单粗暴没品味的手段——但是,事业依然是前提。

有好多的事情在纠结。

事实上他原本并没有去唱英文歌、混欧美娱乐圈的想法,后来自我膨胀也好,被人激发也罢,反正也就几首英文歌嘛,唱呗!抄来全不费工夫!

欧美的唱片卖的既贵、市场又大,万一能卖出些销量和名气来,还能反哺自己在华语歌坛的影响力——简直无本万利。

他为此做了周密的思考和计划的。

先拿出三首风格相对素净一点的作品,一来不至于上来就露怯,二来他打算在阿美利加多混些日子,给自己找一些创作上的理由。

现在呢,歌录完了,他原本的计划却也直接破产了——他喜欢的很多英文歌,原本打算拿来唱的,原本计划通过在纽约多混些日子给自己找来由的,事实证明纯粹想多了!创作出一首作品来,无需多言,不必理由,反正我就是写出来了,问题从来都不在这里!问题只在于,那些歌自己很有可能会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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