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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Believer》,和那部预期中会极端华丽、极端中国风的MV给砸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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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时候,一切都曝光。

亚洲天王、创作天才、东方武神、功夫高手,等等,你们那些稿子就都可以砸出来了,吹牛逼嘛,随便你们吹。

要求的是这一步跨出来,必须直接在欧美歌坛肉身成圣。

嗯,这是林见鹿打从考虑出英文专辑那时候起,就一直在思考、推演,才最终得出来的一整套宣发方案——就如同当初《冷酷到底》上市,他坚持要求磨岩自己的散货渠道先不铺货,先播MV,以高举快打的风格上市,打那个盗版反应不及的时间差的思路一样,这都是林见鹿通过自己前后两世对阿美利加社会的认知,包括参考印象中《卧虎藏龙》和《英雄》等这种电影先后在欧美大卖的例子,才一点点慢慢琢磨出来的。

在他自己看来,好作品配好宣发策略,这几乎是最稳妥,而一旦成功之后,也很可能是最震撼的一个思路了。

葛福红和张爱嘉对他都有着迷之信赖,甚至彼此之间交流的时候,都算不上探讨,只是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追问林见鹿的考虑,然后就全盘接受了。

赵明信虽然有着多年阿美利加的工作经历,但他在来阿美利加留学前,在湾湾接受的是相当正统的中式教育,他完全能够GET到林见鹿这种宣发策略里独属于中国文化的那种味道,于是他也只是稍加思考,就几乎全盘接受了。

一切都是按照林见鹿这个思路去做的,包括拍MV。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跟哥伦比亚对林见鹿,和他这张专辑的宣发策略、人物定位,完全不一样——他们同意以《Baby》为第一主打歌,但是却要求在一开始就全力出击,一下子直接把林见鹿这个人物形象给推出去。

甚至已经预备好很多宣发通稿了。

当然,准确来说,这其实也并不是他们为林见鹿量身打造的宣发方案,事实上这是整个欧美歌坛都最惯用的套路了。

他们迷信自己的这一套,并不觉得林见鹿设计出的这一套欲扬先抑、慢慢浸染的方案,有什幺先进之处——你这张脸,即便在欧美社会普遍对亚洲人脸盲的情况下,也不是完全没有辨识度啊,而且你整体的形象,充满一种东方人的硬朗气质,据说你还会功夫,哦吼,功夫!阿美利加人爱死功夫了!

所以当然要把你这个人推出去,上节目,秀功夫,秀你的功夫街舞!

对了,他们那边提出的比较有创意的一个宣发点,就是要求林见鹿编一套「功夫街舞」。他们认为这个会很有爆点!

这些闪光点,可以接纳,但是整体宣发思路,不接受修改!

那就……吵呗!

赵明信主吵,张爱嘉打辅助,葛福红英语不够看,跟着听,林希蕾就纯看热闹。而林见鹿则自顾自冲茶、喝茶,身边坐着一脸震撼的梁泳琪。

嗯,她又飞过来了。

只不过这一次再来,她作为林见鹿这张英文专辑从头到尾的局外人,终于第一次戴上耳机,听到了整张专辑,也是一下子就被震住了。

彻头彻尾的震撼。

她是有相当的音乐、声乐基础的,要不然葛福红也不会签下她之后直接就为她制定了影视歌齐头并进的发展策略,而且她上学期间读的就是西式学校,在港港,又是在那种学校里,大家日常听欧美的歌,是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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