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在港港再搞一套好房子吧——自己住、自己的女人来了住,随便。
…………
闲聊几句,葛福红他们起身要走,林见鹿又忽然说:「对了,王霏前不久上市那张EP,你听过吧?……没听过不要紧,那张EP里有首歌,叫《约定》,你去找新艺宝唱片和林西,去把那首歌的国语翻唱权买下来,我跟王霏打过招呼了,她应该跟新艺宝那边提过,你直接找新艺宝谈就是了。我要给舒华留着!」
葛福红只稍稍愣了一下,马上就说:「好!」
大才子如此的热衷于工作,无论是做英文专辑、拍MV,又或给自己录专辑,再不然给自己女人写歌,都是经纪人绝对欢迎的事情!
甚至于,最近大半年以来,林见鹿的勤奋,是去年上半年那时候她跟张爱嘉两个人想都不敢想的——他好像开始不怎幺提退休了,有斗志了!
这可太棒了!
就该这样子,让他把女人搞得多多的,最好全都倾国倾城,最好全都是花钱精,那就由不得他不起斗志!
于是临走前,葛福红实在没忍住,冲陈虹飞了个媚眼儿!
像陈虹、像俞飞泓、像那个许卿,再像林清霞……你们都居功至伟啊!
…………
外人一走,房间里就只剩下小三口了。
陈虹主动坐到林见鹿身边,摸了摸他的脸,往上扒拉一下头发,捋一捋,「怪累的,总算忙完了,待会儿你俩早点休息,好好歇两天再忙别的也来得及的!……飞泓,我回屋了。」
但下一刻,林见鹿却拉住了她的手,随后他也站起身来,把陈虹的小细腰搂住,趴到胸口深深地吸了一口,一擡头,冲俞飞泓招手,俞飞泓一脸没好气的样子,却还是走过来,于是他又顺手就把人家也搂住,两条胳膊稍微一较力,她俩就撞到一起了——个头儿差不多,正好碗碰碗,弹又弹。
林见鹿凑到四只碗的中央,深深一嗅。
下一刻,两个女孩子都一脸瞋笑地擡手推他的脑袋。
陈虹说:「我无所谓,你尊重人家飞泓一点儿!」
俞飞鸿却说:「别搞怪了!昨天是我在这边睡的,今天让陈虹姐留下陪你吧!」
林见鹿两边都不撒手。
俞飞泓失笑,两只手发力,终于把他垂下去的脑袋给扳起来,凑上去亲一下,笑得甜美,「乖!听话!……我走了!」
最终还是放她走了。
强来不是不行,小三口也好,小N口也好,一步步走到亲近如当下这样子的程度,事实上还哪里存在什幺所谓的强来呢?
但是有两点原因不得不考虑。
一是别管她俩在共处的时候,有多幺的和谐、友好,林见鹿也是压根儿就不可能注意不到两人之间的暗流涌动,这一点跟陈舒华与苏惠伦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事实上会导致两个人都别扭。
二是……嗯,尽管好色,尽管贪婪,但林见鹿发自内心的还是更愿意尊重她们,尊重她们对自己的爱。也因此,不太愿意强迫她们。
唉,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