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有意无意的引导着阿尔伯特:「没错,我确实在哥廷根大学担任过学监,虽然时间不长,但是那半年多的时间里,除了哥廷根大学以外,我还藉机考察过不少德意志的大学。我记得……女王陛下好像对我说过,您是波恩大学的学生吧?」
阿尔伯特听到亚瑟说到他熟悉的事情,明显整个人都自信了不少,他挺直了腰杆,笑着回道:「没错,我是去年秋天进入波恩大学的,在学校里主修法律和哲学。费希特教授是我的哲学导师,施莱格尔教授负责对我们做文学方面的指导,罗马法和德意志法则是沃尔特教授的课程。」
不得不说,如果仅就这个教师阵容而言,波恩大学在法学和哲学领域的师资力量即便比之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也毫不逊色。
但亚瑟今天当然不是来攀比的,他只是想藉此机会确认阿尔伯特是不是个喜欢惹麻烦的性格。
阿尔伯特见亚瑟认真听着,便不由自主地多说了几句,眼中也隐隐带上了几分少年人特有的纯真:「我最喜欢的是哲学课。费希特教授的讲授方式很特别,他不像其他教授那样拘泥于教科书,而是常常给我们举例子,让我们从现实出发,引导我们思考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有一次他提到『权威合法性』的时候,还专门引用了您在《哥廷根讲义》里关于制度伦理的一段话……您或许已经不记得那段文字了,但我当时可是记得非常清楚。」
亚瑟听到这里,禁不住直挠头。
正如阿尔伯特所说的那样,他确实不记得他在《哥廷根讲义》里写过什幺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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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这份讲义,那本身就是一笔烂帐。
身为哥廷根大学的电磁学教授,他在哥廷根压根就没有开过几堂电磁学课程。
反倒亚瑟是为了在法兰克福卫戍事件发生后安抚好学生,配合汉诺瓦政府引导社会舆论,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宪法起草工作,所以在学校里开设了一门名为《制度与合法性导论》的课程。
而在这门课当中,亚瑟的一切论述基本都是围绕着法国大革命展开的,而他的核心观点无非就是:真正的自由与暴力不相容,只有通过和平的、宪法规定的自由才能实现。
总而言之,就是告诉学生们安分点别闹事,汉诺瓦的自由宪法已经在起草了。
但是,他实在是没想到,他的这份讲义居然都已经传到波恩大学去了,甚至还被费希特拿到课堂上引用。
这下子,亚瑟爵士在自然哲学界一直挺不直的脊梁终于在社会科学界支棱起来了。
阿尔伯特见亚瑟不好意思地挠头,不止没有笑出声,反而认真地从口袋里抽出一个小笔记本,那是他随身携带的学习摘录本。
「您或许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在您的讲义里抄下过这样一句话——安全不是统治的目标,而是合法性的前提。我们在费希特教授的哲学课上常常讨论国家权力的来源,霍布斯、洛克、卢梭……大家都能背得滚瓜烂熟。但我始终觉得他们的理论各有缺陷,要幺太偏于抽象理性,要幺就是对制度的运行缺乏真实理解。」
说到这里,阿尔伯特顿了一下:「但是您提出制度正当性必须建立在伦理权威与法律正义的统一之上,而且还用了英格兰1689年《权利法案》和1679年《人身保护法》的例子。我以前总以为英国的宪政体系靠的是习惯和绅士协商,但您让我认识到,那其实是在几百年的磨合中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伦理共识。」
亚瑟见他还打算继续说下去,已经与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并肩的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赶忙擡手打断道:「看来我那堂课的讲义……传播得比我想像的还要广。不过假如您真的感兴趣的话,或许等我回到伦敦以后,可以把相关的讲义整理之后,邮到您的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