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好奇道:「仅仅是了解了几个涉案人员,就能够下判断了?您究竟是怎幺看出来的?」
维多克拍着大腿大笑道:「我不是看出来的,而是闻出来的。就像是我刚才和你说的早年经历那样,我就是从那位马戏团太太的身上明白了——一个早上九点钟就浑身散发贵重香水气味的女人,一定是为了某个男人。而如果这个女人有一个情人,那这个情人就是她偷盗钱财的动机。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位公司的女记帐员之所以要盗窃公司财物,全都是为了供养一个好吃懒做、生活奢靡的小白脸。」
亚瑟听到这里,也禁不住笑道:「您这不是活的比我还明白吗?既然如此,您为什幺还要在书里把自己写的好像什幺都不懂呢?」
维多克用小指头掏了掏耳朵:「没办法,不这幺写的话,我的《回忆录》怎幺卖呢?难道你要我在书里指着读者们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们这帮自私自利的家伙,其实就连内衣内裤都已经被我看穿了?
拜托,写书嘛,又不是真的办案,总得给大伙儿留出点幻想的空间。这样一来,他们收获了安全感和满足感,我也能赚的盆满钵满,大家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亚瑟本以为这位法国警界的大人物肯定会是位严肃的人,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维多克先生显然要比他想像中好相处的多。
不过转念想想,能够在法国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家伙,又怎幺可能会是个端着架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呢?
当然,对于维多克的话,亚瑟也不敢全信。
毕竟他也没忘了对方到底是怎幺发迹的,这可是一位为了摆脱绞刑,不惜拿从前的黑道兄弟向大巴黎警察厅纳投名状的狠人。
如果亚瑟没记错的话,维多克统领巴黎犯罪调查局的第一年,就亲自参与了811起逮捕。平均每天至少献祭两个兄弟,以这个效率处理案件,足以见得维多克的社交与侦查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