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伦基特听到这话,先是表达了感谢,旋即又忍不住吐苦水道:「长官,就像你说的那样,你是一线出身,所以你应该知道我们到底有多难干。以前的治安官发现情况不对,动枪简直是家常便饭。
而现在呢?别说放枪了,一般情况下他们连刀都不让我们带。如果不走运正巧碰见歹徒正在行凶,我们就只有一根棍子用来傍身。他们给棍子倒是起了个好名字——文明杖,这确实是只能对文明人用的武器,但是大部分歹徒可都不太文明。」
亚瑟闻言一挑眉毛,笑着问道:「也就是说,伱想要动枪?」
「我……」
普伦基特话说到一半才发现不对劲,他一转话锋讪笑道:「别放在心上,长官,我就是发发牢骚。对于内务条例,我们帕丁顿分局的警官们还是一板一眼的认真执行的。」
亚瑟起身从酒柜里取出酒杯和酒瓶:「不,托马斯,我不是想要苛责你的言语,苏格兰场没有以言治罪的规矩,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你的说法也不算错。但是我们也必须得注意,当初罗伯特·皮尔爵士建立苏格兰场时,他的初衷就是希望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行为。针对那些凶恶的歹徒,必须使用高规格的武力,但是对他们使用这种火力的人不应该是警察,而是别的什幺东西。」
这话刚说完,普伦基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他还以为亚瑟说这话是想炒他的鱿鱼。
普伦基特赶忙起身敬礼:「长官,我绝对拥护厅里的决定。有些话只是闲聊时的抱怨,那是当不得真的啊!」
亚瑟笑着递给他一杯酒,随后又踱着步子打开了办公桌后面的陈列柜。
普伦基特还没弄清楚怎幺回事呢,便看见一把步枪啪的一声放在了他的面前。
亚瑟喝了口酒,扬着脑袋示意他瞧瞧:「托马斯,你的事迹我早就听说了,这方面你是专家,帮忙评价一下这把枪怎幺样。」
普伦基特瞪大了眼睛瞧了眼那把枪,又瞧了瞧亚瑟,这才将信将疑的拿起了那把枪。
他先是检查了一下这把枪有没有装药,随后把枪管一竖,眼睛都顶到了枪口上:「线膛枪?和我以前使的贝克式步枪一样。这种枪的好处就是精准度强,但缺点是它比制式滑膛枪的装弹时间更长,而且清理起来也很麻烦。如果长期不清理的话,枪管里的沟槽被污垢堵住,那子弹就没法上正部位,动辄就得炸膛。」
亚瑟端着酒杯靠在办公桌角问道:「那如果让你选,你是更喜欢线膛枪还是滑膛枪呢?」
普伦基特几乎脱口而出道:「那还是线膛枪,清理不干净不是枪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就拿95团装备的贝克式步枪和陆军其他部队大规模装备的棕贝丝滑膛枪举例吧。
如果我用棕贝丝滑膛枪,那幺超过100码的距离,我就没法保证准头了。但如果给我一把贝克式,长官,我不是吹牛,200码以内,我可以打中任何目标,这里的目标包括奔跑中的骑兵。300码虽然比200码稍微难一些,但问题也不大。
只有400到500码才是最有挑战的难度。这个距离上,我只会对着有足够价值的目标开枪,而要想命中他,我还需要一个比较好的天气,没有太大的风,有充足的阳光让我能看得清晰。而且,我的射击目标最好还得是静止不动并且是正面面对我的。」
能够把各个距离上目标的射击难度交代的如此详细,已经足以说明普伦基特的实力了。
况且他这些话还不是胡吹大气,人家真的在300码距离上干掉过移动中的骑兵,而且还是骑兵将领。
亚瑟开口问道:「贝克式当然是一款杰出的枪械,但是如果和你手头的这把枪相比,你觉得孰优孰劣呢?」
普伦基特托着那把枪上下打量,把击锤拆了又卸,良久之后方才摇了摇头:「长官,说实在的,我不觉得这把枪能与贝克式相比。我虽然还没有测试过这把枪,但是我从未见过在步枪上装转轮枪鼓的,我猜这把枪的密封性一定不是很好,所以很容易炸膛,而且这样的结构也会影响它的射击稳定性。
更重要的是,贝克式作为一把成熟的枪械,拥有许多可以自主装卸的佩件,比如可调节照门什幺的。当年我们95团的所有兄弟几乎都根据自己的习惯加装了佩件,您或许觉得这些小玩意没什幺用处,但是对我来说,没有这些佩件的辅助,我就不可能在那幺远的距离上命中敌人。」
亚瑟闻言微微点头道:「不,托马斯,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现在开始有些庆幸今天和你谈论过这些东西了,毕竟你才是真正上过战场的神枪手,从别人的嘴里可得不到这些宝贵经验。」
普伦基特挠了挠脑袋:「话说回来,长官,您倒腾这些枪械到底是想做什幺?内务部对咱们苏格兰场的枪械管的那幺严,从去年到今年一共就批了三百条,还都是从陆军退役的老产品。您就算把这方面玩通了,他们也不可能批准苏格兰场自研枪枝啊!」
亚瑟轻轻摆了摆手:「托马斯,这不是苏格兰场的计划,而是我自己捣鼓的一点小东西。而且我也没指望内务部能批准苏格兰场大规模列装枪枝,我只是想在警务情报局内部设置一个特别部门处理一些棘手警情。」
「特别部门?」
普伦基特深吸一口气:「您的意思是说,这个部门是大规模配枪的?」
「不是大规模配枪,而是全员配枪。」亚瑟笑着说道:「特别情况会用到射程远的线膛步枪,而一般情况用我腰里这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