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
梯也尔情不自禁地放下了酒杯,他的眼神飘向了窗外:「喔,看来我应该恭喜您了?没想到我居然有幸能与您在同一年结婚。能被奥当丝夫人看中的姑娘,肯定是个很了不得的女子。她是社交圈的红人,抑或是有一大笔财产和土地要继承,又或者是有别的什幺优点吗?」
路易半真半假地抱怨道:「就这幺告诉你吧,梯也尔先生。我母亲挑选的那些女人,不论是贵族也罢,布尔乔亚也罢,反正都没有灵魂,永远是个自私自利的典型。」
梯也尔听到这话,飘出窗外的眼神又收了回来,他忍俊不禁道:「何出此言呢?奥当丝夫人难道没有看人的眼光吗?」
「不,恰恰是由于我母亲太会看人了,但是她看人的标准与我不一样。」
路易说到这儿,往外大倒苦水:「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母亲为我挑选的正是有着一大笔财产,与此同时也在社交圈走红的女人,可是,我就讨厌这等女人。让我把理由说给你听。」
梯也尔皱眉道:「是吗?可一般这样的女人在巴黎都很抢手呢。」
亚瑟闻言摇了摇手指道:「梯也尔先生,看来您与我们见解不同。」
「喔?您也不喜欢这样的女子?」
亚瑟微微点头道:「这和喜欢不喜欢无关,重要的是你想要追求什幺。在我看来,路易订上这幺一门婚事其实未必是坏事,因为我在替我的朋友考虑时,出发点并非爱情。」
梯也尔兴趣浓厚:「是吗?看来您对女人很有见解?」
「见解谈不上,但确实有一些称不上多高超的观察。」
亚瑟忽然想起了面前这位貌似从前与克拉拉有一腿,于是他便借着酒力将克拉拉告诉他的那些『梯也尔名言』总结了一番。
「依照我的见解,一个心胸高尚、趣味纯洁、性情柔和、感情丰富、生活朴素的女子,在社会上是绝对没有走红机会的。我就敢下这样的论断:一个当红的女人和一个当权的男人都属于同类型,他们之间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使一个男人爬得比别人高的那些长处,能够造成他的伟大,造成他的光荣。而一个众星捧月的女子把这种本领运用在社交上却是可怕的恶习,她为了遮掩本性,只能变得凶狠阴险。为了在交际场中勾心斗角,必须在娇弱的外表之下锻链出铜筋铁骨般的身体。
这样的时髦太太毫无感情,只知道如醉若狂的寻欢作乐,只有社交圈这种人多的地方才能替她凉薄的天性找点儿暖意,她需要刺激,需要享乐。因为她主意多于感情,所以把朋友和真正的爱情一齐为了自己的当红给牺牲了。
这就如同一个将军为了要打胜仗,不惜把最忠诚的心腹送上火线。走红的女人不能算女人,既不当不了母亲,也不是妻子,更不是爱人。在她用得着你的时候,她可以像是猫儿一样与您亲热。但是当她用不着伱的时候,您连一张字条都别想从她那里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