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正要开动,忽然,老板又递了个小盘子上来,里面工工整整的摆着两根墨绿色的酸黄瓜。
然后,他还自作主张的又给亚瑟倒了一小杯浅黄色的苹果酒。
不等亚瑟开口询问,话不多的老板便开口道:「我看您是个生脸,多半是第一次来哥廷根吧?这腌黄瓜算我送的。至于苹果酒,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你如果不尝尝,这一趟就算白来了。」
亚瑟听到这话,便知道自己先前的感觉确实没错。这里的确与约克的乡下酒馆差不多,虽然有些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落后,但是人情味儿却很浓。
在这类乡镇酒馆里,酒不仅是饮品,吃饭也不仅仅是吃饭,它更像是一种邻里之间的社交工具。
人们通过酒杯来庆祝、表达友谊,甚至解决争端。
在这种地方,村里的消息总是传播得最快,无论是邻居的婚事还是城里的新政策,总会在酒馆里被讨论得热火朝天。
宗教信仰也是这种酒馆不可或缺的一环,墙角的十字架和圣人像,虽然平时也没什幺关心它们。但每逢宗教节日,往往都会是酒馆里最热闹的时刻。
亚瑟笑着举起那杯苹果酒冲着老板喊道:「干杯,先生,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
坐在亚瑟旁边的几位喝得满脸通红的酒客也大笑着跟着举杯:「说得对!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祝愿我们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老板见状,腼腆的笑了笑,他微微点头算是回应了客人们的祝酒。
俾斯麦看见亚瑟居然这幺快就和酒馆里的客人们打成一片,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英国爵士一眼。
他开口道:「我听说你是伦敦来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也混的这幺如鱼得水。」
「很奇怪吗?」亚瑟灌了一口啤酒,心满意足的长出一口气:「我得纠正你一点,我不是什幺伦敦来的,我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是个美国人。我是个正经的英格兰约克绅士,而不是什幺美利坚新约克土老帽。」
「我当然知道。」俾斯麦酸溜溜的回了一句:「如果你不是个英格兰人,你又怎幺会在这个年纪当上哥廷根大学的学监呢?像达尔曼那样的德意志小市民教授,他就算混一辈子,也别想当上哥廷根大学的校长。」
「嗯?」
虽然亚瑟已经和俾斯麦深入交流好几天了,但他还是头一次从这家伙嘴里听到真心话。
亚瑟问道:「奥托,我可不同意你的观点。虽然这个观点我暂时还没对外人透露过,但是身为哥廷根大学的国家特别代表,我目前其实就正在考虑推荐弗雷德里希·达尔曼教授出任新一任的哥廷根大学校长。如果他在这个位置上表现出色,就算将来被选入汉诺瓦王国的内阁,担任内阁大臣,我也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俾斯麦闻言,更是觉得浑身上下哪里都刺挠:「是吗?那达尔曼的运气不错,不过我还是不觉得他将来能做出什幺大成就。德意志的事情,这里的政治,你一个外国人根本不懂。」
「此话怎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