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济贫法委员会中那位地位最崇高的委员兼秘书长,凑巧还是亚瑟的老熟人:曾经先后担任过杰里米·边沁先生、前任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私人秘书的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
或许是辉格党从济贫法委员会里尝到了独立常设委员会的甜头,看到了济贫法委员会既能发布命令,又能检查帐目,还能强制推行改革、惩处不配合的地方官员等等的好处。
所以,固然济贫法委员会既高效又冷酷,并且还引起了一系列社会争议。但是,从行政层面看,这是每个执政党都梦寐以求的一把快刀。
它既能替政府承担繁琐的事务,又能让内阁在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厚颜无耻的甩锅说:这是委员会的意思,而非内阁的。
从逻辑上来说,这样的做法确实也很符合墨尔本子爵「不粘锅,怕麻烦」的性格。
对于墨尔本子爵来说,像是亚瑟这样的人,正是最合适的候选人。年轻,却有警务经验。不在下院,却能以委员身份在委员会中发挥作用。既能替政府分担风险,又不会威胁到执政党的社会声誉。
当然了,以上是站在墨尔本子爵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
但是,如果站在亚瑟的立场上看问题,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太清楚那是怎幺样的存在了。
自从1834年《新济贫法》施行以来,济贫委员会的三位委员俨然成了全国下层阶级最畏惧的人物,他们的命令能压倒地方治安官,能凌驾在教区牧师之上,能让顽固的乡绅屈服。
表面上,他们只是挂靠在内务部之下的办事机构,实则却是一个手握实权、独立运作的「常设部」。
对于亚瑟来说,济贫委员会的权力要比大部分上下两院的议员还要实在,那三位委员除了头衔不是大臣以外,在其他所有方面都等同于大臣,可谓是「不是大臣,胜似大臣」。
而如果论起他的老熟人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由于他身上还兼着秘书长的职务,所以实际上他是把大臣和常务秘书的权力给一肩挑了。
如果辉格党是打算按照济贫委员会的架构,照葫芦画瓢的设立警察委员会……
那幺,这就意味着……
从今往后,伦敦与地方各郡的警务,从此将置于亚瑟在内的几位专职委员的监督、审查与指导之下!
虽然亚瑟不清楚墨尔本子爵有没有给他加加「担子」的想法,让他像查德威克那样来个一肩挑。但是,如果他有这样的意思,那亚瑟绝对是责无旁贷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