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从前,适用于女子的诸多不合理法条的事,时任大理寺卿的沈东新,一直都在和刑部、内阁等沟通。
去年新朝刚成立时,便废除了,女子嫁人后,被夫家打死,夫家只需赔银钱给娘家,杀人者杖责十五即可的律法。
杀人是重罪,杀死朝夕相处的妻子更是罪加一等。
无需等秋后,但凡查明,即刻问斩。
他还明确了,女子的嫁妆为个人所有,若和离,嫁妆尽数由女子带走。
若丧夫,不论女子是否有孩儿,嫁妆归她本人,亡夫家产则是与公婆平分。任何人不得以,女子无儿无女,或老人无其他子女为理由,抢夺财产。
而这些只是最为寻常的冰山一角。
大理寺还明确了,女子不论在家还是出嫁的,都享有父母亲的财产继承权。
若有人家只有女儿,家族中有人以此为由,被抢夺家产的,不论过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