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贵的四十秒时间,彻底将这个日军精锐步兵中队送进了地狱。
“照明弹,射!”带着两个排以最快速度冲上山丘制高点的李九斤一声怒吼。
雪亮的照明弹被打上高空缓缓落下。几乎所有人的瞳孔都微微一缩。
不是七八十米外匍匐或是正在向两翼狂奔的超过百人的海量‘屎黄色’,而是原本已经适应了阴暗的士兵们的瞳孔在光芒的刺激下主动调节的正常生理反应。
“开火!”李九斤率先开枪。
机枪、步枪、冲锋枪、驳壳枪尽皆开火!
日军当然奋力反击。
这属于意外的接触战,交战双方都没有资格拥有掩体。
唯一有区别的只是一方居高临下,另一方则只能仰起头对准上方射击。
毫无疑问,无论从身体姿态还是心理上,俯射永远比仰射更占优势。
再加上二连所拥有的连射火力远在仅装备着三八式步枪的日军步兵之上。
但这依旧是属于勇敢者的战场。
双方太近了,在照明弹的作用下,不过七八十米的距离,交战双方甚至都能看清对手钢盔下的紧张到苍白的脸庞。
超过半分钟的对射,哪怕二连一排的官兵们在各自老兵班长拼命的吆喝下死死将头埋在地面上,只拿着枪冲下面连瞄准都不瞄准的瞎几把打。
地理位置和火力输出完全占优的二连一排依旧付出了两死五伤的代价。
日军的代价则更是大的多了,最少有十几名日军惨嚎着倒下。
仅七八十米的距离,他们强于中国士兵的精良射术完全没有发挥作用,该打中的的确打中了,和200米的距离没什么太大区别。可中国军人射出的子弹至少是他们的四倍,击中日军步兵的概率远高于所谓射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