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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反光!

能以剑锋吸收光线,反射出刺眼夺目的光芒,能晃瞎敌人的眼睛。

听起来觉得非常鸡肋,实战效果并不算差,初次交手能发挥奇效。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

无论武功到了何等境界,眼睛都是最重要的接收外界信息的感官。

《风云》中逼格满满,暴揍千年老妖帝释天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死于玄阴十二剑的“夺目唯色灭”。

《龙珠》战力等级高不高?一套太阳拳从头打到尾,无论登场时一百战力还是后期的超级赛亚人,太阳拳都是有效控制手段,太阳拳永不掉价。

《龙珠》前期能感知“气”,隔着半个星球就能感觉到敌人方位,后期有自在极意功,身体自动御敌,有这种超级感官,依旧会被太阳拳硬控。

缺点很明显,只能打初见杀。

“初见杀”说的不是面对每位对手都有一次机会,而是只能用一次,使用一次后,天剑的秘密传遍江湖。

如果用得好,可以用这一次机会除掉某位强敌,或者做的干净一些,把所有观众杀掉,可以多使用几次。

与倚天屠龙、血河红袖、不应挽留等随时随地发挥效果的神兵相比,效果差了很多,属于全方位的差距。

原剧情中,阿卑罗王之所以用天剑打遍天下高手,因为他是盲人。

阿卑罗王不怕天剑晃眼,可以随意释放刺眼光芒,占据绝对优势。

身体正常的武者,显然不合适。

天剑有个隐藏好处。

不会因为“神兵”而被人争抢。

争抢天剑是为了争权夺利,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阶梯,为了用天剑的名号忽悠人,而不是为了抢夺兵刃。

有效减少高手剑客的觊觎。

江湖中的剑客太多了。

有神兵利器的剑客非常少。

每一把神剑都能引来血腥争夺。

天剑例外。

没有人会冒着随身携带柯南的风险争夺一把探照灯,除非穷疯了!

李兆廷伸手一抓,抓起剑鞘,把天剑收了起来,原本有触发式机关,奈何千年过去,机关陷阱都被锈蚀。

“咱们回去吧!”

“夫君,这就是天剑?那么多里胡哨的传说,吹嘘的那么邪乎,只能释放刺眼光芒?还不如霸王枪呢!”

王盛兰非常不满的嘟起嘴。

江玉燕同样觉得很失望,本以为天剑是轩辕剑、赤霄剑那种神兵,结果就是个反光镜?还不如鬼彻实用!

李兆廷笑道:“天剑的价值不在于天剑本身,而在于象征意义,这把剑的名字叫做天剑,是秦始皇让人打造镇压气运的剑,这就是最大的意义。”

江玉燕道:“老爷的意思是,天剑作为兵刃没有任何优势,天剑只是打造成宝剑形状,实际比对的是和氏璧、苍龙七宿等有‘帝王气’的宝物。”

王盛兰撇撇嘴:“就是那什么得天剑者得天下?夫君想要做皇帝?”

李兆廷摆摆手:“无聊透顶!我才没有这种心思,当皇帝太累了,就算给我三千佳丽,我也懒得做皇帝!”

江玉燕道:“奴婢明白了,老爷想把天剑送给某个野心勃勃的人。”

李兆廷轻笑:“有些人站在反与不反边缘,需要有人在背后推一把,只需轻轻一推,就能把人推下悬崖。”

李兆廷把天剑递给江玉燕:“这件事交给你去做,过几天,我去西域处理这些铸剑材料,玉燕留下看家,找机会放出消息,等着天命教过来买。”

“老爷想卖多少钱?”

“天命教财大气粗,咱们可以狮子大开口,最低价码是五十万两。”

“奴婢可以分几成?”

“三七分。”

“怎么才七成啊!”

“七成是我的!”

“那我不成跪着要饭的?”

“我喜欢这个姿势……”

李兆廷露出一抹邪笑。

江玉燕打了个冷颤。

王盛兰手持长枪,跃跃欲试。

白虎星君,平生最爱舞枪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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