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昨日一场雷阵雨洗刷了连日的酷暑,今日气温难得的凉爽宜人。
窗外蝉鸣依旧高亢,但亭子间内却是另一番火热景象。
大家围桌而坐,肩膀挨着肩膀,空间虽挤,心却贴得更近。筷子纷飞,觥筹交错,气氛热烈如火。
“这醉鸡味道太正了!酒香透骨,肉又嫩!”吴恺夹起一块带皮的鸡腿肉,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赞道,油光顺着嘴角流下。
“咸水鸭也好!皮脆肉嫩,咸淡正好,一点不齁!”冯向红给身边的林见月夹了一块鸭胸肉,“见月,尝尝这个。”
“腊肠蒸土豆,绝配!油润香糯!光明,你这腊肠哪里搞的?太香了!”邬宏涛吃得满嘴油光,筷子又伸向腊肠。
“书楠,你这格瓦斯味道老纯的!我看比汽水好喝多了!解腻!”谢飞扬灌了一大口格瓦斯,满足地哈了口气,带着麦芽的甜香。
严俊话不多,但筷子没停,脸上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满足笑容,时不时小声附和一句:“嗯,好吃。”他尤其喜欢那油亮亮的腊肠。
林见月小口吃着冯向红夹给她的菜,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满了星光。
脸颊因为喝了点格瓦斯而泛起淡淡的红晕,像熟透的水蜜桃,娇嫩欲滴。
她悄悄抬眼,看到对面的阳光明正沉稳地给旁边的蔺书楠添菜,低声说着什么,大概是鼓励的话,蔺书楠连连点头,脸上带着被认可的喜悦。
阳光明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抬眼望来,林见月立刻像受惊般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心跳莫名快了几分,握着筷子的指尖微微发烫。
阳光明看着她害羞的模样,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这姑娘的纯真和羞怯,像一缕清风,悄然吹散了夏日的最后一丝黏腻。
谢飞扬和冯向红坐在一起,姿态亲昵自然。
谢飞扬时不时给冯向红夹菜,低声问她够不够吃,喜欢哪样。
冯向红则嗔怪地拍他一下,让他自己吃,别光顾着她,但眼里的甜蜜和依赖藏也藏不住。
有次谢飞扬的筷子不小心碰到冯向红的手背,两人都像触电般缩回,对视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各自脸上飞起红霞,被眼尖的邬宏涛看到,立刻挤眉弄眼地怪叫起哄,引得众人一阵善意的哄笑。
这顿饭吃得酣畅淋漓,气氛热烈到了顶点。
冰凉的啤酒和酸甜的格瓦斯有效地消解了油腻和暑气,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笑声、碰杯声、咀嚼声、谈论声,汇成一首充满青春活力的交响曲,在小亭子间里回荡,久久不散,仿佛连墙壁都吸收了这份快乐。
杯盘狼藉,心满意足。
简单收拾了碗筷,众人脸上都带着酒足饭饱后的慵懒红晕和深深的惬意,靠在椅背上或倚着墙壁。
邬宏涛剔着牙,意犹未尽地环顾着这挤满人的小空间,提议道:
“吃饱喝足,干坐着要长膘的!老规矩,咱们去学校活动活动筋骨?打乒乓球去!今天人多,可以打擂台赛!”
这个提议立刻点燃了大家尚未平息的热情。
乒乓球是这个年代最普及也最受欢迎的集体活动之一,既能消食又能竞技。
谢飞扬立刻笑着补充:“宏涛这主意好!而且,学校的乐器室钥匙,我正好揣着呢。书楠。”
他看向蔺书楠,带着明显的鼓励笑容,“你琴拉得那么好,有日子没碰了吧?乐器室里正好有一台脚踏风琴,你给大家伴奏,咱们打完球还能唱唱歌!怎么样?让老同学们再听听你的琴声!”
提到琴,蔺书楠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像被点燃的火焰,那是一种久违的、发自内心的神采和自信。
他用力点点头,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和渴望:
“好!我……我给你们伴奏!
不用学校的脚踏风琴,家里的其他乐器都没了,唯独留下了一台手风琴,用我自己的。”
他立刻起身,几乎是冲到床底,拖出一个旧得掉漆但边角都保护得很好的手风琴箱,小心翼翼地打开搭扣,取出里面保养得锃亮、琴键黑白分明的48贝斯手风琴。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琴键和风箱外皮,那份熟稔和珍视,溢于言表,仿佛与久别的挚友重逢。
吹拉弹唱?打球加唱歌?这么热闹丰富的场景,在毕业后的这一个多月里,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的怀念。
众人的兴致瞬间被点燃到了顶点,疲惫一扫而空。
“走!”
“还等什么!”
“快去快去!手痒了!”
一行人收拾停当,浩浩荡荡地出了石库门,穿过午后略显安静、只闻蝉鸣的弄堂,朝着他们熟悉的母校方向走去。
蔺书楠将心爱的手风琴仔细背好,腰背挺得笔直,脚步轻快有力,仿佛卸下了无形的重担。
阳光明和林见月走在队伍稍后的位置。
林见月好奇地看着蔺书楠背上那架颇具分量的琴,又看看身边沉稳的阳光明,小声问:“蔺同学的手风琴……拉得很好吗?”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探究和期待。
“嗯。”
阳光明侧头看她,午后的阳光勾勒着他清晰的侧脸轮廓,声音温和而肯定:
“非常好。以前学校文艺汇演,他是台柱子,琴声一响,全场都安静。”
他的目光落在蔺书楠背着琴、略显单薄却异常挺拔的背影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
林见月“哦”了一声,看向蔺书楠的目光多了几分敬佩和好奇,想象着那琴声的魔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