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300元以上就算是刑事案件了,这也算是一个标准的刑事案件了。
「5月9日上午十一点许,杨淑凤(女,39岁,东坝镇野火村7社人)在东坝镇农贸市场被人以刀片割包方式划开布包,盗走其用于购买缝纫机的现金220元,其中五十元面额两张,十元面额十二张,……」
这单论价值就只能算是一个治安行政案件,不算刑事案件,但扒窃,可以立为刑事案件。
张建川琢磨了一下,再看看送来的笔录材料,这是东坝镇治安室交过来的材料。
一般说来,在东坝取境内发的案件可以到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到各乡镇治安室报案。
在东坝镇这边因为派出所就驻在东坝镇,所以到派出所报案较多,而其他乡镇则是到治安室报案较多。
治安室一般情况下也会在派出所要向县公安局交报表时提前一两天把相关报表和材料送上来,由派出所统一进行整合之后交由所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割包这种方式,隆庆那边有几个老贼惯用这种方式,本地土贼则多是用手指和镊子夹包,当然也不排除外地来的广贼作案。
但农贸市场在镇上最里边去了,广贼要作案一般都在东坝汽车招呼站附近作案,便于得手后就可以迅速乘坐过路长途客车离开。
而农贸市场显然不太符合外地广贼的作案范围,张建川倾向于还是隆庆那边的贼又来了。
一边填写报表,一边思考着,张建川时写时停。
罗金保进来晃了一圈,看见张建川运笔如飞,再看看那笔字,也只能暗自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