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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过,我很确定。她只说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亏了大家一起共同承担了。」崔碧瑶很肯定地道。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亏了一起共同承担了,……」

张建川沉吟着,觉得这话有点儿歧义。

如果说姚薇说了一人一半,那肯定毫无疑义,的确获利该大家一人一半,至于那五百块钱本钱,可以视为从崔碧瑶那里借的。

但如果没说这一句话,光是前面几句,就要看当时的语境,以及双方各自的理解认定了。

这个「一起共同」几个字理解很麻烦。

可以理解为这件事情行为一起共同承担亏损,也可以理解为在金额上大家一起共同承担。

如果是前者,就不涉及具体收益,只是概说整个这件事件行为。

而后者,肯定就要涉及收益了。

没道理说亏了我要承担二千五百元的亏损,赚了却只让我拿两千元的收益。

在张建川看来,恐怕钱都是小事,恐怕两个人闺蜜情谊只怕也就有了裂痕,甚至要反目成仇了。

呃,这钱也不能算是小事。

五百块钱,当时买万科1.3元然后卖出是15.5元,这五百块的收益就是接近六千元。

而两个姑娘都是85、86年进厂的,工作了四五年才攒了这两三千块钱,一年工资奖金津贴加起来收入也就两千块,相当于让人家在厂里白干三年,这谁能接受?

关键是恐怕两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对方为了这几千块钱就被打瞎了眼,见利忘义,居然连闺蜜情谊都直接不顾了,……

「建川,你是当过公安的,你来评评理,天下有没有这个理儿?」崔碧瑶语气冷静。

「呃,碧瑶,你就没和姚薇好好谈一谈,其实……」张建川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说辞。

其实啥?其实几千块钱无所谓?这是人话幺?

自己当过公安,但是没当过法官啊。

就算是法官,那也得讲究证据,得要你们俩当时每句话复原,才能定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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