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讲究的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兀孙萨满的“別乞之名”,凝聚了草原上的万千信仰,这份信仰之力萨珊祭司们使的不到家,不代表兀孙萨满也一样。
他手中的一系列唯有別乞才能使用的祭器,更是大大拉近了他与通天巫之间的差距,使得其即使在传奇领域,也堪称是当之无愧的强者。
尤胜过当初刚突破传奇不久,全仰仗著楔形泥板逞威的舍迈尔。
在他的领域当中,狼首头骨绽放出青芒,化作了一头硕大的苍狼。
传说中,苍狼与白鹿穿过腾汲思海,来到斡难河源头的不儿罕山,诞下韃靼人的先祖巴塔赤罕,苍狼孛儿帖赤那因而也被视作是韃靼人的祖先。
这颗颅骨,既是先祖之灵,也是动物之灵,同时凝聚了无比浩瀚的伟力。
苍狼发出一声长啸,天色顷刻间暗沉了下来,在明亮的星河掩映之下,一颗皓月当空。
苍狼发出第二声长啸,天空中的璀璨星辉,皎洁月光同时消失无踪,仿佛被这头巨狼一口吞入了腹中,世界眨眼间已陷入了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这种漆黑,是法则上的应用,即使是魔龙和洛萨,眼前一时间也彻底陷入了黑暗,看不清任何事物。
长生天是一种无具体形象的自然之灵,可以是苍狼,也可以是白鹿,大鷲。
在古神集体灭亡的大潮逆不可挡的时代,这种自然之灵既跟基督徒信仰的上帝一样,不会真正降下意志,使信徒如原始聚落一般,受邪神驱使,终日为了活人祭祀儿拼杀,无法从蒙昧当中解脱出来。
又如原始部落的图腾神一般,能够借给神职者使用自己的伟力。
而且,长生天的伟力,比起那些图腾神来说可谓要强大太多了。
“厉害,就算是一般的传奇,也很少能运用得到法则的力量,这就是所谓长生天的伟力吗?”
洛萨感慨了句,他的眼前绽放起金色的光彩,龙血在他体內奔腾流淌,將他的眼眸渲染成一片充满威严的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