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一根芦苇杆插入了他的嘴中。
公输风猛地深吸两口,一股涩口的水流顿时涌入喉间,它谈不上有多清甜,舌头还能品味到泥土的颗粒感,可这却是他喝过最润嘴的水。
“咳咳咳——”泥沙让深饮的他忍不住咳嗽出声,就好像嗓子已经许久没用过一般。
公输风脑海中突然涌入一个可怕的念头。
“我……咳……昏过去几天了?”
“大概三天?”对方不确定道,“也许是四天。”
四天。公输风的心沉到了底,本就在路上浪费了三天,这里又是四天,四分之一个月就这么去了。何况他还没有离开柳州,赶到金霞的时间至少会比计划慢上半个月以上。
不……或许当流民们遭到袭击,柳州官府无差别举起屠刀时,这次计划就已经宣告破灭了。
他就算被救下又如何?
这群人总不可能毫无所求,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与全副武装的屯田庄家丁干上一场。加上对方是叛军,强征外人填充兵力或是私掠财产都是常有的事。
比起能不能顺利抵达金霞,他现在有需要担心的事情,“跟我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叫卫瑾的少年,不知你们是否……”
“你说的是你弟弟吗?”那声音似乎在宽慰他,“放心,他没有受伤,现在应该在跟随侦查队行动。等到晚上,你就能见到他。”
公输瑾从小就泡在工坊与机关室中,对刀兵之事一窍不通,更别提与人厮杀了,他又怎么可能愿意与这群人为伍?恐怕是看在自己性命堪忧、全凭对方定夺的份上,才不得不干这等冒险之事。
可惜现在他们是鱼肉,对方是刀俎,就算不满也只能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