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万紫不入官门,只做想做的事情,有什么后果也由我自己来承担。
这么多年,我为京兆府提供了不少的线索证据,至于那些实在没有证据的,我才会用自己的手段逼问犯案过程,如果犯案过程对得上,基本就没有冤枉的。
当然,红绡是有帮我调查,只靠我一人的话,许多事情是调查不出来的。
只是红绡仅限于帮我调查,别的事情一概是我做的。
王乐章和惜惜的身份,都注定了他们只能站在阳光下,而我只能藏匿于暗处。
我不知道黑白的中间,是否允许有灰色,但律法只能惩处那些有留下证据且被抓获的人,剩下的,难道就等报应吗?
那我宁可,我是他们的报应。
王乐章认可我的想法,我很高兴,但他要跟着我一起干,我不高兴。
他给出的理由是妇唱夫随,而且他在兵部也就研发武器,白日里他是兵库司,晚上他是王乐章,王乐章想做什么,兵部是管不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