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陷入沉寂,数秒过后,被摧毁的大脑逐渐复原,眼球也重新长了出来。
这种能力名为「命匣」,仅有那些掌握大量神秘学和亡灵学知识的强大施法者,才懂得如何制作命匣。
他们会将自己的灵魂,完整地从自己的身体里剥离出来,存放进命匣当中,就此成为一名巫妖——命匣可以是任何物体,一块砖,一个玩偶,一根笔。
只要命匣不被摧毁,巫妖就永恒不灭,哪怕被杀了,也能立刻复活。
「成为巫妖的前提是,拥有强大的、足以扛过剥离时造成的损伤的灵魂。玩家至少得Lv30,智力感知双属性都在二十点以上,才满足条件。
伏地魔那种等级的黑魔法师,利用命匣完成复活,都得舍弃头发和鼻子。你还远远不够格。」
勾陈眯着眼睛说道:「而且,一般的巫妖,每次复活都会出现在命匣周围,而你则是原地复活。这也不正常。
你一定是用了某种代价巨大的道具,强行给自己续命。
让我猜猜,是割除部分灵魂,永久改变人格,还是献祭血脉至亲?真是,可悲。」
说话间,勾陈又杀了弗兰肯斯坦一次,将他的头颅整个削下,剁成糜状。
弗兰肯斯坦的头颅似慢实快完成再生,虚弱地咧开嘴角,「至少,我还是我。不是不知从哪弄来的孤魂野鬼。」
「找!死!」
勾陈脸色陡变,旋转剑柄,迸发剑气将弗兰肯斯坦碎尸万段。
这种纯物理的攻击当然没法杀死巫妖,弗兰肯斯坦再度重生,依旧被剑刃贯穿胸膛,嘴上还在嘲讽,
「你应该感到高兴,自己的哥哥现在是全球超自然联盟的高层,能够公器私用,耗费资源将你救活,哦,不是救活,是夺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