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救护车赶到时,丁春梅因为失血过多,早已死亡,
而那个捅死她的小偷,当天晚上就被警方抓到了,并追回了失主被偷的钱包。
令人晞嘘的是,钱包里一共就八十三块钱。
为了八十三块钱,白白丢掉了一条人命。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太不值了。
这件事引起了媒体和群众的广泛讨论,有人觉得正义无价,也有人觉得为了八十三块钱死得太冤了。
当初周奕在新闻里看到过此事,但不知道这位女记者的名字,只知道姓丁,
也不知道长相,因为新闻里打了马赛克。
这起案件他也没接触过,因为不是南湖街道派出所的辖区范围。
后来是在省城市局的档案室里看到过,才知道女记者的名字叫丁春梅。
但是这起案子的卷宗很薄,因为整个过程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属实是太简单了。
「周警官—..—周警官————」丁春梅发现周奕似乎是走神了,喊道。
周奕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哦,没有,就是确认下日期,怕搞错了。」
「对了,丁记者你这是准备去哪儿啊?」
丁春梅说:「周警官叫我丁春梅就行,不用喊我职业。」
「那你不也喊我职业嘛。」周奕笑道。
「那不一样,您是英雄。」
「那你可就错了,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只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大家就都是英雄。」周奕说完,顿时自己也觉得臊得慌,怎幺就说出这幺打官腔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