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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李二人杀人后,应该是在第二天去找黄艳丽要的尾款,

因为夏宇查到,黄艳丽在三月十七号的上午九点多,就在银行取了五万块钱。

而且和他之前预判的一样,这笔钱并不是从黄艳丽的帐户里取出来的,而是以她儿子郑天玉名义存的一笔三年期的定期存款,并且在取的时候,还没到期。

以郑家的财力,黄艳丽真要临时用钱,怎幺都不可能轮到取儿子名下未到期的定期存款。

所以极大概率是用于支付给付大庆和李有强的佣金。

整体的买凶金额目前未知,但肯定要大于五万,因为还有定金部分。

但定金的对应取现金额没有查到,可能并非是大金额,以郑家的条件,家里有个一两万现金应该不是什幺问题。

这里面周奕补充提出了一个信息,就是付大庆和李有强在取尾款的时候,该如何向黄艳丽证明,他们已经真的完成了任务,杀了郑光明和白秀秀。

总不可能带黄艳丽去把户体挖出来给她看。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应该是拍下了户体的照片,或者是取走了郑光明身上随身的某件重要物品。

周奕更倾向于是随身物品,因为拍照的话得洗照片,实施落地的复杂性太高。

至于立拍得这种东西,九七年国内还没有生产能力,只有海外品牌宝丽来一家,而且基本只有一线大城市的高档商场和涉外商店有售,获取难度太大。

所以需要对郑家的别墅,以及黄艳丽父母家,都进行全面的搜查。

周奕猜测,大概率可能是郑光明的身份证或者随身电话。

另外,夏宇还查到,三月二十号当天,黄艳丽的母亲从银行取了三万块钱。

当天下午,郑光明的司机就向公司人事提出了辞职,理由是家里人身体不好,要回家照顾。

公司人事说需要等郑总回来签字才行,结果冯强急切地说自己已经买好了当天晚上的票,必须走。

合理推测,应该是被黄艳丽收买了,黄艳丽母亲取的三万块钱就是用在这上面的,至于理由暂且未知。

而郑天蓝这个人,从审讯反馈可以看出来,此人已经完全被黄艳丽拿捏住了,对黄艳丽基本言听计从,且相信了黄艳丽对他说的那些拙劣谎言。

周奕的看法是这个人已经没有太多价值了,应该只是单纯被黄艳丽利用了。

但郭援朝却不这幺认为,他觉得这个郑天蓝身上可能还能挖出一些线索来。

所以要求潘宏杰对郑天蓝上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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