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速读谷

菜单

哭了很久,直到听见楼上传来自己儿子的哭泣声她才回过神来,抱着儿子安抚他哄他睡觉。

到这里为止,如果她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能够立刻报警的话,那从法律角度而言,她并未构成买凶杀人的犯罪事实。

甚至哪怕在报警后,警方赶到白秀秀的住所晚了点,导致郑光明已经死亡了。

她只要请个好点的律师,大概率最终会以紧急避险而被判无罪。

因为在当时这种情况下,她为了确保自己和儿子的人身安全,只能这幺做,包括付大庆逼她写下的文字记录,也是属于完全被迫的。

只要她立刻报警,就属于她并没有买凶杀人的真实意图,而是为了自保才这幺做的。

并且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她也完全具备报警的条件,并不存在人身安全依旧受到威胁的情况。

但她没有,她自始至终都没有选择报警。

那不管当时她有多迫于无奈,有多逼不得已,但事后她买凶杀人的事实和意图是真实存在的。

乔家丽和周奕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尽管黄艳丽交代了,但她并不会因此在后续的案件判决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险。

甚至连减刑可能都没机会。

但真正讽刺的事情是,三月十六号的晚上,如果她报警的话,不仅可以规避风险。

而且郑光明照样会死,因为从尸检结果表明,郑光明死于自身的疾病,而非外力。

不管付大庆和李有强去不去杀郑光明,他应该都是命中注定要死的。

但黄艳丽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她不知道,否则也不会这幺做了。

可周奕觉得,回头其实完全可以让她知道一下。

谈不上杀人诛心,只是她作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她有权知道情况。

就算警察不告诉她,后续的司法诉讼过程中,她照样会通过律师知道。

只是到时候周奕就看不见她在知道真相后的反应了。

人若是不想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就必须时刻保持底线,也许有些突发情况会让人猝不及防,但只要内心坚守那根底线,法律就会还一个公道给当事人。

黄艳丽在三月十六号那天晚上,在别墅里面临的确实是个死局。

她破局的唯一办法,就是策反付大庆和李有强,用钱收买两人。

因为这两人不是什幺专业杀手,而是生活穷困潦倒不得志的中年人,为钱杀人者,当然也会被人用钱策反。

上一页目录下一页

相关小说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