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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卫说道:「人为纵火?不能够吧,当时没报警吗?」

「不知道啊,反正我是没查到相关报案记录。」说着周奕扭头问刘保国和陈耕耘,「两位领导知道这事儿吗?当时报警了吗?」

一旁的梁卫心说,这小子演技可以啊,一点都没有因为对方是两个德高望重的领导而心生怯意。

陈耕耘和刘保国的脸色肉眼可见的难看。

刘保国没有回答,而是严肃的问道:「是谁告诉你这些事情的?」

哟,避开问题直接反问,顺便转移话题?

周奕心说,老家伙够鸡贼啊,

不过他压根没打算回答他,你反问,我直接无视。

扭头问梁卫:「梁支队,当时没报警的话,这案子现在还能立案调查吗?这个我经验少,不太懂。」

梁卫说道:「纵火案,如未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最长追诉期为十年。如果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最长追诉期为二十年。所以立案调查没任何问题。」

周奕伸手,十分自然地拿走了陈耕耘手里关于董露医保使用记录的复印件说:「这个董露是八九年十一月住的院,一住住了快三个月。纵火案那个也叫董露,都说已经死了。这两个是不是就是同一个人啊,那完全符合立案调查的程序啊。」

周奕笑着对刘保国说:「刘副校长,这案子咱们一会儿回去就走立案程序,希望贵校到时候能好好配合案件的侦查工作,我们就感激不尽了。等到时候调查结果出来了,我们再请示领导,然后通过正规程序向你们披露。您看可以吗?」

刘保国显然已经气炸了,鼻子里重重地喷出了一口气。

「梁支队,道听途说,毫无根据也能立案吗?」刘副校长眯着眼冷冷地问。

梁卫笑呵呵地说:「刘校长可能对我们公安系统的工作不太了解,立案不等于起诉,如果查下来没什幺问题,随时可以撤销的嘛。」

这句话,算是堵死对方想拉大旗的想法了。

刘保国拿起自己的茶杯站起身,另一只手拍了拍陈耕耘的肩膀,但是没说话,然后自顾自地去倒水了。

这意思似乎是在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周奕有点纳闷,这什幺意思?这事儿跟陈耕耘有关?

陈耕耘嘴角露出一抹无奈的苦笑,然后叹了口气说:「梁支队,周奕小同志,关于董露这件事其实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不存在外面谣传的什幺纵火,也不存在有人不幸遇害的情况。因为这件事的根本责任人就是董露她本人。」

说着,陈耕耘从白衬衣的口袋里摸出了两张纸,小心翼翼地展开后,放在了茶几上。

「这份,是董露承认自己因违规使用电器不慎引发火情的确认书。」

「而这份,是董露自己提交的退学申请。」

梁卫立刻皱起了眉,拿起了这两张纸。

之前周奕从方革新那边确认了两件事,第一,404寝室里的人确实是董露,第二,董露是自己申请退学的。

第一点没什幺特别,但是关于第二点,周奕觉得倒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董露这种情况,也不可能继续读书了,只能选择退学。

方革新算是选了个比较保险的信息向他透露,也符合他精明的风格。

所以陈耕耘如果只拿出退学申请,两人不觉得惊讶。

但居然还有一份董露承认自己违规用电造成火灾的确认书?

这让梁卫和周奕都始料未及。

周奕凑上去看,梁卫看完之后又把这两张纸递给了周奕。

周奕接过来,双眉紧锁地盯着手里的纸,一个字一个字的看。

确认书上,明确写了「因本人违反学校规定,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号的晚上,在研究生宿舍404室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不慎引发火情,点燃被褥,导致本人严重烧伤,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大功率取暖电器?点燃被褥?

难道真是意外情况?

可为什幺学校找同楼层的同学谈话时,说的是因个人问题自焚导致的?

用电不慎和自焚可完全是两码事啊。

而且这份确认书有几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确认书上的内容是列印出来的,只有最后的确认人签名是手写的。

第二,事发是在八九年的十一月十六号,但这份确认书的日期,却是九零年的一月九号,隔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当时董露应该还在医院。

第三,这份确认书上面,还有一条是「学校本着对受伤学生的人文关心,无偿提供五万元整的慰问金」,以及最后的落款处还有宏大的财务公章。

然后那份退学申请,也是列印出来的,字体格式和确认书一模一样,日期倒是二月份,但看得出来日期的墨迹和签名有轻微的出入。

所以综合下来看,这所谓的确认书和退学申请。

恐怕完全就是个交易。

周奕心里摇摇头,不,可能连交易都算不上,而是胁迫!

两份文件是提前列印好的,九零年的时候,想在街面上找一家列印店可不容易,包括现在九七年也是。

印表机都是进口的,很昂贵,一般都是公家才会使用。

就算董露真要写这东西,那也应该是让肖冰手写,怎幺可能是列印文件。

而且文件里的措辞,完全倾向学校,又是和学校无关,又是人文关怀无偿提供慰问金。

甚至鸡贼到连火灾两个字都没出现,用了「火情」两个字。

所以明摆着,这就是学校准备好之后,强行逼董露接受的东西。

至于条件,就是那五万块钱的「慰问金」。

九零年五万块钱,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这里面有两个疑点。

第一,如果董露是自焚,学校是不可能平白无故掏这笔钱的,这个数目估计得校长本人签字才行。

所以也就侧面印证了肯定不是自焚,

纵火谋杀?包庇?

这幺大的事,学校真的敢这幺明目张胆吗?

就算有人想这幺做,复杂的校领导层环境也不会允许。

剩下的可能就是,起火原因是校方管理失职导致的,而且追究起来,会对某些人的升迁不利。

所以才要把事情压下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周奕看看坐在对面的陈耕耘,和站在书桌旁没有坐回来意思的刘保国,估计跟他们两人其中一个的仕途有关系。

那这事儿就难办了,有了这张责任确认书,除非自己有铁证,否则这件事的性质就只能是意外了,毕竟当事人本人都已经承认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就算现在找到董露本人,让她本人来否认,恐怕也不行。

因为现在的董露有精神病,她现在说的话在法律上的效力甚至还不如手里这张纸。

第二,董露为什幺会签这张东西?

责任不在她的话,任谁都想要讨一个公道讨一个说法吧?

尤其是她在一年多前,才刚经历了被强奸这种创伤,接二连三的巨大打击之下,人对金钱在心理需求上是会变得很好的。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金钱的价值是需要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才能体现的。

你给沙漠里快渴死的人一块金子,他不会感激你,只会拿金子砸死你然后抢你的水喝。

所以周奕不认为在那种情况下,董露会去衡量这五万块钱到底值不值得让自己既往不咎。

何况,那个时候董露被烧伤还不足两个月。

周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签名,有一些顿挫,但整体还是流畅的。

突然皱着眉问道:「陈院长,这个是董露自己签的吗?」

这时刘保国开口了:「她家属代签的,她当时的情况没法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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