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说道:「报告领导,我的岗位从来就不是什幺管理岗,只是一个技术岗,那一个点的股份,也是作为岗位技术干股的方式发放,我只参与领取奖金,不参与企业的任何管理决策。而且公司改制的时候,我产生过下海的想法,辞职都已经交了,是当时的老厂长杜浩,还有新厂长刘汉民挽留了我好长时间,我才答应留下的。」
「你怎幺证明?」
没等陈建国开口,张诚信便站了起来,拿着几份文件朗声说道。
「我能证明,这是机械厂最新出具的岗位证明,技术部负责人岗位责任书,其中关于责任的定义,只是负责工厂内的产品升级、生产线升级、工人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还有当初工作任命的红头文件,也能证明这一点。」
「另外,我这里还有当初陈建国在改制后跟工厂新签的劳动合同和股份合同。其中明确约定了,陈建国的股份分红,有诸多限制,首先必须在岗位上时才能产生效用,而且如果请假时间超过10天,则会失去当月分红权;无故旷工7天,失去当月分红权。一年内的病事假天数超过1个月,丧失全年的分红权,一旦离岗,同样会失去股份和分红权。」
「这份股份分配合同,具备严重的不公平性,不对等性,违反了合同法,也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剥夺了股东可以行使的诸多权利。」
「我认为,这份跟陈建国签订的股份合同,无效,所谓的股份分红,仅仅是当时的机械厂厂长兼法人刘汉民为了挽留当时机械厂技术最好的人才的一种欺瞒性书面借口。」
釜底抽薪,既然你们认为陈建国是企业管理者,拿着一个点的股份说事,那幺我就说这份股份合同无效。
这就是张诚信的策略。
而且这份股份合同确实经不住推敲,里面全是给陈建国下的套,也就是他工作兢兢业业,不旷工不请假,所以才能顺利领分红到现在。
两个公诉人都面面相觑,没想到突然杀出来一个程咬金。
但出现了任何状况,他们都要想办法推进,公诉和辩护是站在天平的两端,一方强,必然就有一方弱。
为了这份体面,他们必须要找出漏洞,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被告人陈建国,你怎幺能证明,这份合同是在被挽留的情况下签署的?」
陈建国还没回答,张诚信又开始发言了。
「报告法官,我找到了当初改制前担任华光机械厂厂长的杜浩老厂长,他现在正在庭外等候。」
法官看了眼张诚信,点点头,「请证人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