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镇的治安官办公室里。
治安官巴恩斯正皱着眉头,盯着桌上的一幅炭笔素描。
画上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红发男人。
眼神凶狠,脸上有道疤。
「你确定,他长这个样子?」巴恩斯叼着雪茄,含混不清地问道。
办公桌对面。
农场主科尔曼·派克肥硕的身躯陷在一把吱嘎作响的椅子里。
他的左腿打着厚厚的石膏和绷带,高高地架在另一张凳子上。
「确定!我发誓!」
派克挥舞着拐杖,恶毒地咒骂着:「就是这个杂种!他带头闯进我的卧室,用我的枪打烂了我的额头!
还有他那帮同伙,一群该下地狱的爱尔兰猪!
他们把我的腿踩断了!
是踩断了,巴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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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唾沫星子喷得到处都是。
「他们抢走了我所有的现金和债券,还有我最好的十六匹夸特马!
巴恩斯,你必须抓住他们!
我要亲眼看着他们被吊死在镇口的绞刑架上!
一个都不能少!」
巴恩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冷静点,派克先生。我们正在尽力。」
他拿起那张画像,递给身旁的副手:「拿着这个,去镇上和附近的几个伐木营地、矿场都问问。
尤其是那些爱尔兰佬聚集的地方,一个个地查,看看有没有人见过这伙人。」
副手接过画像,快步离去。
派克依旧不依不饶,他用拐杖使劲地敲着地板:「尽力?我要的不是尽力,是结果!我要他们的命!听到了吗?我要他们的命!」
巴恩斯吐出一口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