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活着离开了。
这个事实,像一块巨石投入死寂的池塘。
「警长,我老婆下个星期就要生了,我得回去陪着她!」第二个男人站了出来,一边扔枪一边为自己的怯懦辩解。
有了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一个中年警员满脸愁容地说:「汤普森先生,我得走。我老妈……她……她最近谈了个新男朋友,你知道的,那家伙看起来不像好人,我得回去帮她把把关。」
这个理由蹩脚得令人发笑,却没人笑得出来。
紧接着,各种奇葩的借口层出不穷。
「我昨天烤了一只火鸡忘在烤炉里了,再不回去镇子都要被我烧了!」
「我……我约了医生今天看我的痔疮!」
汤普森疲惫地挥了挥手:「够了,都别他妈的编了。」
「想走的,都走吧。」
剩下的警员们如释重负,不再费心找理由。
开始扔下武器。
步枪、手枪、子弹带,此刻被弃之如敝履,在泥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们高举着双手,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浓雾。
不到十分钟。
街垒后就只剩下汤普森警长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站在那堆冰冷的枪械中间。
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马蹄声响起。
芬尼安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破开雾气,出现在汤普森面前。
勒住缰绳,鼓起掌来。
「啪,啪,啪。」
「汤普森警长,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种的条子,一个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