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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活着离开了。

这个事实,像一块巨石投入死寂的池塘。

「警长,我老婆下个星期就要生了,我得回去陪着她!」第二个男人站了出来,一边扔枪一边为自己的怯懦辩解。

有了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一个中年警员满脸愁容地说:「汤普森先生,我得走。我老妈……她……她最近谈了个新男朋友,你知道的,那家伙看起来不像好人,我得回去帮她把把关。」

这个理由蹩脚得令人发笑,却没人笑得出来。

紧接着,各种奇葩的借口层出不穷。

「我昨天烤了一只火鸡忘在烤炉里了,再不回去镇子都要被我烧了!」

「我……我约了医生今天看我的痔疮!」

汤普森疲惫地挥了挥手:「够了,都别他妈的编了。」

「想走的,都走吧。」

剩下的警员们如释重负,不再费心找理由。

开始扔下武器。

步枪、手枪、子弹带,此刻被弃之如敝履,在泥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们高举着双手,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浓雾。

不到十分钟。

街垒后就只剩下汤普森警长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站在那堆冰冷的枪械中间。

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马蹄声响起。

芬尼安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破开雾气,出现在汤普森面前。

勒住缰绳,鼓起掌来。

「啪,啪,啪。」

「汤普森警长,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种的条子,一个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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