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些人,也舍不得脑后的辫子。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工人颤巍巍站出来:「洛管事,这辫子……它留着也不影响干活啊。咱是大清的人,这辫子是命根子。要是剪了,回家怎幺见祖宗?死了都没脸进祖坟啊。」
「对啊,洛管事,求您通融通融。」
洛森皱眉摇头,打断哀求:
「美利坚是个自由的国家,留辫子也是你的自由,我管不着。
但这个农场不欢迎辫子。按照鬼佬的说法,这叫企业文化。能接受就留下,接受不了就回去,很简单。」
说完,他转身要离开。
这里交给大牛和二柱管理就行,他的耐心已经耗尽。
华工能干是真的,吃苦耐劳也是真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更能吃苦,更能卷。
可缺点也明显,愚昧、自私、内斗、不团结。
都漂洋过海来美利坚讨生活了,命都快保不住了,还要给那个把他们当猪狗的老佛爷守节,至于吗?
他没义务挨个开导教化。他要做的是把大环境打开,给他们更好的选择。
但他庇护的第一步,是必须守他的规矩。
剪辫子,剪掉骨子里的奴性。
戒鸦片,让他们重新活得像个人。
连这两点都做不到的废物,不值得他庇护。
「站住!」
洛森刚要走,梁宽的大嗓门冷不丁响起。
梁宽从人群中挤出来。
面对这个脱胎换骨的洛森,他心里也犯怵。
可一想到自己被挖墙角断财路,那个曾在他手底下任他打骂的牛马,现在居然敢跟他叫板,一股邪火直接压倒恐惧。
「洛森啊洛森,我真是小看你了,几天不见,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在我眼里,你永远是那个从我工地上跑掉的臭劳工。现在长本事了,敢挖老子的墙角?你他妈知不知道我的老板是谁?」
洛森面带嫌弃看了他一会,忽然嗤笑:
「我倒把你忘了。你老板是谁啊?」
梁宽下意识挺起胸膛,找回几分自信:
「你给老子听好了,我的老板就是旧金山唐人街龙志堂的堂主,龙爷。」
他刻意停顿,满意欣赏周围华工一脸惊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