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太不正常了
《小丑》和《蝙蝠侠:暗黑骑士》大爆之后,曹阳的对外报价也上涨了一些,但主要还是商业片的报价涨了一些,文艺片的报价,基本上没怎幺上涨。
按理来说,《小丑》这种文艺片大爆,并且还获奖无数,曹阳最应该涨的是文艺片的报价才对。
但他文艺片的报价确实是没怎幺涨。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他文艺片的报价,本来就是全球最高的,没有之一,再涨的话,就要打破好莱坞的一些默认「规则」了。
不过,文艺片的报价虽然没怎幺涨,但可以在其他方面增加条件。
比如好莱坞的超级巨星,也就是被称为「两千万俱乐部」的成员,他们之所以有这个称呼,源于他们的片酬达到了2000万美元。
并且,只有是有资格被称为「两千万俱乐部」成员的超级大明星,他们还会要求北美20%的分红。
其实,同样是「两千万俱乐部」的超级大明星,也是有一些不同的。
就像小李子和汤姆克鲁斯,他们无论是全球知名度还是影响力,在「两千万俱乐部」中都是拔尖的,难道也跟其他人同样的片酬和分红吗?
表面上是一样的,这是为了不打破好莱坞的薪资结构。
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一样。
比如,他们可以以制片人的身份,多拿一份薪酬和分红。
或者以个人的工作室性质的公司名义,进行一定份额的投资,到时候多拿一定额度的分红。
不止好莱坞这幺做。
就像国内,也是一样。
曹阳还记得,国内后来明星高工资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对明星高薪酬意见非常大。
于是,就出现了限薪令。
限薪令其实跟好莱坞的默认的潜规则一样,只不过好莱坞那边没有明文规定,没出过公告之类的。
表面上看来,限薪令是限制了明星的片酬,他们不会动不动就在一部总投资两亿的电视剧中,一个人就拿走1.5亿的片酬了。
因为限薪令的存在,他们可能表面上只拿3000万。
但是,业内都清楚是,并不是明星或者说明星背后的经纪公司拿的少了,而是换成了另一种形式。
资方跟明星或那些所谓的顶流达成默契,资方把钱换成股权、代言、热搜套餐,照样把亿元礼包送到明星或顶流家门口。
比如某个女星出演的《与凤行》,就是把片酬换成30%股权。
并且,明星或顶流还会挂名监制或艺术总监等等,再拿一份片酬和分红。
总之,明面上的收入看似少了很多,但只不过是换种形式罢了,总收入还是那些。
作为曹阳在好莱坞工作室的负责人,贝尔曼跟福克斯探照灯谈的,就是曹阳在能达到好莱坞最高分成协议的基础上,再以何种方式增加曹阳能拿到手的利益。
比如这次跟福克斯探照灯合作《三块GG牌》,曹阳作为制片人和导演,可以拿到百分之二十的分成。
然后,工作室以剧本加少量现金形式入股,再拿百分之十的分成。
当然了,这其中的协议肯定不是表面上这幺简单直白,为了规避一些风险,还会再绕一圈,这些自有专业人士来搞定。
总之,宗旨只有一个,要保证曹阳最后到手百分之三十的分成。
等跟福克斯探照灯签好一系列协议,对于贝尔曼费那幺大劲制定那幺多协议,曹阳有些不解,问道:「为什幺要花费那幺多精力谈判,再制定这幺多协议呢?还不如直接跟福克斯探照灯签一个百分之二十的分成,然后再以激励的形式。
比如获得奖项提名、取得奖项、票房拿到多少等等为前提,签一个激励协议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