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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月,他从李公甫家搬了出来。

从李修缘手中,以跳楼价购买了这宅子。

不算太大,四五百平方米,和江南富豪那动辄上千平方米的豪宅比起来,差远了,但住他们三个人也够了。

没错,辛十四娘,也住这儿。

当然,和聂小倩单纯地馋许仙的身子不一样,辛十四娘想的是报恩。

以前在李家不方便,如今就方便多了。

所以许仙就这幺开始了他别样的同居生活。

有点小苦恼,辛十四娘和聂小倩两人,在他面前,一个温婉大方,一个善解人意,但两个人凑在一起,似乎引起了什幺化学反应,谁也不服谁。

但老实说,更幸福。

大晚上,时不时还有陆判从地底下冒出来,串串门。

大家聊聊天,喝喝酒,不亦乐乎。

就是陆判,最近有些忙,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了。

这锅,许仙得背一部分。

当初他去二郎庙,求见二郎神,杨戬回去之后,就开始了蜀中城隍大清理。

然后这幺一清理,问题就出来了,因为他发现许多城隍和土地相互勾结,所以他干脆城隍土地一起清理了。

杀得蜀中人头滚滚。

一众小神心惊胆战。

但二郎神他并没有这个权力,他这属于跨部门执法,打了冥界诸神的脸。

十殿阎罗召开紧急会议。

最后,一致决定,请封二郎神为「五十四州都土地,三千里外总城隍」。

他没有这个权力,那我们给他这个权力,让他变成冥界的一份子,那不就是名正言顺了?

这不就不存在跨部门打脸了吗?

这是冥界内部的事情。

二郎神思考了一下,也就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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