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绝望之时,转机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降临了。
监狱管理层发布了一则通知:为了“丰富囚犯文化生活”和“促进积极改造”,现面向全体囚犯,招募一批“运动能力良好”的人,参加一项新的“竞技项目”。
入选者将脱离繁重的车间劳动,享受充足的食物供应和相对优厚的待遇。
通知没有说明具体是什么项目,但“充足的食物”这几个字,对利昂而言,无异于沙漠中的甘泉。
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拖着因饥饿和劳累而无力的脚步,第一个冲到了报名点。
哪怕这个项目是让他去跟狮子搏斗,只要能吃饱饭,他也认了!
混了一顿饱饭后,就是简单的体训——跑步、跳跃、拉伸。
利昂凭借着一身从小在田野山林间疯跑锻炼出的耐力、爆发力和良好的身体协调性,轻松入选。
然后,他们被带到了监狱里一块划着奇怪白线的空地上,有人搬来了几个钉着带网铁圈的高架,装好,并发给他们一个棕色的、充满弹性的皮球。
利昂才懵懵懂懂地意识到,他们要参加的“竞技比赛”,叫做篮球。
利昂和所有被选中的同伴一样,对这个新鲜玩意儿一无所知。
最初的训练简直是一场灾难。
运球运着运着球不知道跑哪了,传球像扔石头,投篮更是毫无准头,皮球经常离谱地飞向场外,甚至砸到看热闹的看守头上,引来一阵哄笑和咒骂。
罗根在训练场看得直捂脸。
此时的篮球,由奈史密斯博士发明不过三十年,还处于非常原始的阶段,主要还是一些大学和基督教青年会内部的娱乐活动,规则极不完善,根本没有成熟的职业比赛概念,公众认知度很低。
韦德·贝里克原本想到的,是拳击、斗牛乃至古罗马角斗士那种比较直接、血腥的肉搏类项目。
但罗根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项目打几场下来,参与者非死即残,还谈什么“造星”和长期盈利?
当然,还有棒球、橄榄球这些当下热门运动,很受民众欢迎,但投入要求也高啊!
而且你一个私营监狱凭什么跟那些成熟的职业或业余联赛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