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彩礼是婚前赠与行为,不是补偿】
“你就想想,如果她不是老师,是你们老家农村的姑娘,她会找你要这么多彩礼吗?”
“我们老家……”男方想了想回答说:“有的还是会要的,但是估计不会要这么多。”
“……”张哲沉默了一下。
怪不得现在社科类的研究越来越难做了,因为有些地方实在不符合逻辑。
就像在讨论人类繁衍问题的时候,突然蹦出来一个抱着科莫多巨蜥的阿三,这就根本没得聊。
“反正这是我目前看到的关于彩礼最合理的解释,不然凭啥要几十万这么多。”张哲也懒得多解释了,剩下的让大哥自己悟吧。
“这也是我说你彩礼给太多了的原因。”
张哲直言不讳的说道:“你的对象,34岁的女老师,她还有上嫁的空间吗?”
“她还能找到比你条件更好的吗?”
“从她工作到现在,起码也有12年了,她要能找到,早就找了,你现在就是她最好的选择。”
“她凭什么要彩礼呢?”
“对啊,她凭什么呢?”大哥喃喃的重复了一下张哲说的话。
任他怎么问自己,都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因为他家穷吗?但是对方家里也一般啊。
车没有,通勤还是骑电动车,就指望他给买辆小米在同事面前涨点脸。
房子也没有,一家人现在还住在老城区。
她到底凭什么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的ip了。
“张哥,我突然想起来,媒婆跟我说过,她以前经人介绍准备结婚的,就是因为彩礼没谈拢。”
“媒婆是不是还跟你说,她家现在要的已经很少了?你捡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