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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特利丝酒馆是爱荷华城为数不多的酒吧之一,张先亮喜欢去那里玩,可以喝到正宗的伏特加,据他说在国内年轻的时候喝过一次,很喜欢这味道。

当然,那里年轻姑娘也不少。

张先亮听了方明华的话却摇摇头;“没有,我是见了当地的一个华人朋友,他劝我留在美国,别回去了。”“不回去?”

“是啊,他听了我前二十年的遭遇,很是同情,说既然如此你还不如留在美国,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国内好太多。”

“那你的意思?”

“如果我现在年轻二十岁,我还真有这样的想法,可我现在已经快50,留在美国能干嘛?我写的东西美国人不喜欢看,骂国家的话我又写不出来,难道又来美国端盘子?!苦吃了二十年,我不想再吃苦了。”

张先亮说完顿了顿:“明华,你倒可以留在美国。”

“中午爱荷华大学来了个教授,希望我能留学他们大学,还给我提供奖学金,不过我也拒绝了。”

张先亮听了一愣,紧接着哈哈大笑:“有骨气!有点像我写的小说里人物许灵均。”

许灵均是张先亮写的小说《灵与肉》的男主,农场放马数年,平反之后,他毅然拒绝了父亲为他们全家出国想法,决然地选择留在这片他深爱的土地。

听了张先亮的话,方明华笑道:我可不如人家,在美国有一大笔财产让他继承。”

“你还用继承?就你在美国的稿费和版税,也够你吃一辈子了!”

两人说笑着,就见张玲敲门进来,一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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