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我打不过。」
马昭迪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但是你要是敢主动挑事,老板就要把你赶出去了。」
此时,一旁的里尔斯已经将柜台下的霰弹枪抄到了手里,只是没有擡起枪口:「小子,我不管你们有什幺恩怨,都别在我的酒吧惹事一一大块头,他喝他的橙汁,碍你什幺事?」
很明显,一边是熟客,租客,而另一边是陌生人,里尔斯用脚趾都能决定出该帮谁。
那壮汉咬了咬牙,然后真的从口袋里取出一百美元,递给了马昭迪:「这些够了吗?够了就离开。」
「够了够了,老板大气啊。」
马昭迪嘿嘿笑着,将橙汁一饮而尽,然后三口两口将牛排塞进了嘴里,最后擦了擦嘴,直接出了酒吧的大门。
出门之后,他先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哼着歌走向了回家的方向。
那壮汉跟着出了门,看到马昭迪消失在街角,才拿出一部手机,打通了一则电话。
「喂一一老大,是,那家伙走了,嗯,没错,他应该没注意到我....
查克走在去酒吧的路上。
昨天才跟小丑安排了会面,但时间倒不是在今天,对方也要做点准备,所以查克今天的生活没什幺变化,依旧打算去酒吧买醉。
「叮正当走在半路上的时候,查克的脚边突然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感觉自己的脚尖似乎踢到了什幺东西。
「这是什幺?」
他低头一看,地上似乎有个小小的方形轮廓,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嗯?谁的打火机?」
他从地上捡起那枚打火机,它亮光闪闪,但拿在手里很轻,不是铁质,而是塑料材质的廉价货。